发布时间:2024-06-19 17:00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转专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范围
1.2023级本科学生;
2.因创业休学期满或退役后申请复学的学生;
3.其他经认定可转专业的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成绩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重新选择适当专业;
2.学生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经学校核实并确认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保留学籍创业、参军退伍后申请复学时,因发展需要或原专业停止招生,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4.因复学、留级等原因原专业停止招生的;
5.通过转入专业考核审查的(详见附件 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
2.按新高考制度录取后跨大类;
3.通过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招生形式录取;
4.职高对口升学跨大类;
5.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7.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8.已修课程考核成绩有不合格;
9.其他无正当理由转专业。
三、工作流程
1.学生于2024年7月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详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
2.转出学院汇总转出学生信息,填写《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2024年7月9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
3.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数据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教务处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参加转入专业的考核(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转出、转入学院分别根据转出专业控制数和转入专业学
位数予以考核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经学院院长签字同意
并加章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6.教务处复核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3天。
7.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其他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2.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到转入专业报到。在此之前应在原专业班级学习,不得以申请转专业为由擅自安排活动。
3.学生转专业后就读年级不变,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准。转入之前所修课程和转入专业要求相同的计入相应学分和成绩,未修课程应申请补修。
4.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和考虑,转专业结果一经公示,不得撤销,必须转入新专业学习。
5.其他未尽事项请咨询教务处(求实楼202),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31-84098167。
教务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