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5:07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已顺利结束,为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水平,学校将进行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为当年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比例为指导教师总数的10%,各二级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3.积极配合学院、系(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等工作。
4.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且每次检查、指导有修改意见和指导记录。
5.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实用、推广价值或学术水平,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均合格且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选机构
评选办公室设教务处,负责评选工作的统筹安排、评审组织、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系(教研室)主任、答辩委员会主要成员等共同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选程序
1.各系(教研室)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2.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系(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3.各二级学院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求实楼1206聂佳敏老师),教务处组织复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最终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励办法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学校发文、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教务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