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6 22:40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二级学院在教务处的统一组织与管理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切实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关。
二、时间安排
2022年9月下旬——2023年6月下旬。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体工作安排》(见附件)以及《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30日下午17:00前提交教务处(求实楼1206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步)。
(二)确定指导教师
1.根据学生选题意愿及指导教师研究方向确定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以承担辅助指导任务。
3.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发布选题指南
选题指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拟定选题,要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学生的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
2.难度、工作量适当。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任务。
3.选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4.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四)组织开题
在学生完成选题的基础上,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严格审查、签署同意意见后才可进入开题评审。各学院负责组织开题报告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一般设3-5人;开题报告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学生方可进入毕业论文正式撰写阶段。
(五)实施中期检查
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根据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或具体的修改意见,确保毕业论文工作顺利推进。
(六)做好指导记录
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指导记录,指导记录要讲究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般不少于8次。电子稿或纸质稿指导均可,电子稿采用文档中“审阅”栏的“批注”功能进行批注,纸质稿在毕业论文原稿上批注即可。若通过微信、QQ、邮件等指导的,可截图保存。
(七)落实明评与盲评
盲评教师原则上应为学校专任教师。各学院要认真督促检查明评与盲评工作,确保两者之间成绩差异的合理性。
(八)组织查重与答辩
1.所有毕业论文均须按照学校安排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的论文文字重复率须≤25%。
2.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担任。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可按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另设秘书1人。
3.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答辩工作。对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组织实施第二次答辩。学生参加第二次答辩前需按要求修改毕业论文并再次通过查重检测。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本年度不得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4.答辩记录要清晰、准确。把握重点,详略得当。
5.答辩小组意见要做到条理清晰,评价中肯,结论明确。
(九)质量检查
毕业论文撰写的质量监控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责任到人。教务处负责分阶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教学工作综合考评的依据。
(十)优秀论文评选
各学院按照每个专业5%的比例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报教务处审批。
(十一)材料归档
各学院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档案袋》的条目及归档要求,做好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