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5 14:53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度湖南信息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结果的通知》(湘信院通〔2022〕186号)和《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团队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
二、验收条件
在教学团队建设周期内,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学生培养成效等方面取得了相关标志性成果。围绕立项建设的目标和特色,至少完成以下基本任务,其中第1-4项至少须完成3项,第5-9项选择完成其中3项:
(1)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立项(主持)达到0.2项/人;
(2)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C级以上刊物发表教研教改论文达到0.5篇/人;
(3)团队获立项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1门,或立项2门及以上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5)团队成员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竞赛奖项不少于1项;
(6)团队成员指导学生获省级A-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不少于1项/人;
(7)指导所在专业学生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专利授权2 项(学生须为论文或专利的第一署名人);
(8)公开出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关教材1本;
(9)完成课程群知识图谱的建设,并在相关智慧教育平台上线。
三、验收程序
团队负责人填报结项验收材料,二级学院组织内部自评自查,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经学校审定后公布验收结果。
四、材料提交
1.结项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结项报告书(附件1)+立项申报书,一式五份。
2.佐证材料:相关成果、奖励、荣誉的证明文件或证书,设立目录和页码,不超过50页。所有结项成果第一完成人署名单位需为湖南信息学院,成果与团队建设方向及内容密切相关。
3.全部材料放入贴有结项报告书封面的牛皮纸袋,由学院统一于2026年1月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联系人:刘源,联系电话:19522675181。
五、其他
1.团队负责人因离职或其它不可抗力而未能主持团队建设相关工作的,须由团队其它成员接续建设并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至教务处审批备案。
2.验收不合格的团队,应出具书面说明,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在一年内进行整改。
3.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团队以及经整改后仍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团队,按撤项处理,并终止全部建设经费支持。
4.撤项项目主持人3年内、成员1年内不得申报学校所有教育教学项目。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教育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