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5 15:43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服务学校“信息+”发展特色,加快虚拟教研室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立项2025年度(第一批)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目标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校级以上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质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申报条件
1.虚拟教研室应有一定的建设基础,院、系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2.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原则上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建设类项目或教研教改类项目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3.虚拟教研室主要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多于10人,人员相对稳定、教学研究和实践水平高。
4.虚拟教研室应至少有2个学校(含本校)参与建设,鼓励跨区域高校联合建设。
四、工作流程
1.虚拟教研室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二级学院党总支对项目成员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五、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一份,需设立目录,胶装成册。以上纸质稿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电子稿为签章后的PDF扫描件。
2.汇总表。各二级学院填写并提交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报送要求。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4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源,电话:19522675181。
六、其他
1.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三年,学校将给予3万元的经费支持。
2.项目组需积极分享改革经验和成果,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需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在虚拟教研室运行过程中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控工作。
3.项目应按要求进行建设,并按期参与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后续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4.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的申报专题,特指学校委托指定的研究专题。
附件2:2025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