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1 01:07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阅览室座位管理,保证读者的公平权益,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凡需要利用阅览座位的读者均需进行座位预约。
第三条 手机号注册登录“学习通app”,绑定借阅证号后,进入图书馆界面(邀请码hunanxxxy),点击座位预约进行座位预约。
第四条 读者选座采用现场选座和预约选座(自选座位/快速随机分配)两种方式,读者可预约当天开馆时间的座位,22:00后即可预约次日开馆时间的座位。
第五条 座位预约单次预约时长不超过4小时,可同时预约2次;单次最少预约时长不少于1小时。
第六条 预约读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号入座并扫码签到;不能及时履约者,须提前取消预约释放座位,否则记录违约1次。(签到弹性时间:10分钟。需在预约开始时间±弹性时间内进行签到。如预约8:00-12:00,弹性签到、签退时长为20分钟,则需要在7:50—8:10间签到,到点系统自动签退。)
第七条 座位预约监督员可对已在使用中但实际无人就坐的座位进行监督。被监督后,系统自动发送通知告知当前使用人。当前使用人需在规定时间内(10分钟)重新扫码落座或者退座,否则将记为违约并且座位被释放。占座后被监督3次及以上者,自动取消阅读学分认定的相关资格。
第八条 短时离开座位请在系统上点击“暂离”,座位保留10分钟;返回时重新到座位预约系统上确认回座,否则系统将自动释放座位。
第九条 临时有事需长时间离开座位时,需在座位预约系统上手动点击签退,释放座位供他人使用。否则将被记录到占座监督名单中,系统按直接退座处理。
第十条 中午12:00—13:00,下午17:30—18:30两个时间段内点击“暂离”的读者座位可保留60分钟(午餐、晚餐时间),请读者从点击“暂离”开始60分钟内返回座位重新签到,超过60分钟系统将自动释放座位。
第十一条 出现以下情形者视为违约,违约满3次者,暂停本周预约功能,同时“违约”计次归零。
1.预约成功后未按时入馆签到的。
2.选择“暂离”,未按时返回签到的。
3.临时有事需长时间离开座位时未在座位系统上手动点击签退的,形成事实占位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被座位预约监督员确认为违约的。
第十二条 预约座位成功的读者即拥有对应座位的使用权,未选座位或所选座位失效的读者应主动让位于拥有座位使用权的读者。
第十三条 自觉维护图书馆自习区的学习秩序,勿用物品占座,不随意移动椅子或在室内讨论、进食。
第十四条 离馆时请带走本人所有私人物品。
第十五条 入馆后请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