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6 16:50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5-357)《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十三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第十三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以下简称“三独比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艺术学院承办。
二、参赛对象
学校在籍的全日制音乐本科学生。
三、参赛流程
(一)报名
1.学校文件颁发之日起学生自由报名、也可由专业教师推荐、名额不限。
2.报名截至10月13日。
(二)参加校级选拔赛初赛,次日公布晋级复赛名单。
(三)校级选拔赛复赛,次日公布复赛比赛成绩及进入省赛各项目人员名单。
(四)颁奖。
四、比赛时间
(一)初赛、复赛时间
初赛:时间:2025年10月15 19:00。
初赛:地点:独唱类在音乐馆104音乐厅;
独奏类在音乐馆208教室;
独舞类在音乐馆301舞蹈室。
复赛:时间:2025年10日30 19:00。
复赛:地点:独唱类、独奏类在音乐馆104音乐厅;
独舞类在音乐馆301舞蹈室。
(二)颁奖时间和地点
1.颁奖时间:2025年11月6日19:00。
2.颁奖地点:音乐馆104音乐厅。
五、参赛形式
比赛采用独唱、独奏、独舞节目形式。
六、参赛类别
(一)独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项。
(二)独奏:分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三项。
(三)独舞:分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项。
七、比赛要求
1.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2.节目时长:独唱不得超过5分钟,独奏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独舞节目不得低于3分钟。
3.参赛者演出所需服装、道具、伴奏带等物品自备。
4.独唱节目(通俗唱法除外)如需伴奏,只能采用钢琴伴奏的形式,钢琴伴奏者只能是本校的教师或学生。独奏节目一律不准使用伴奏。伴奏音响需在比赛前一天提交。
5.钢琴艺术指导教师:韦雨希、金铭、丁祖威、雷雅婧、彭涵琪。
6.参赛选手由每名专业教师推荐,报送信息发给各组别负责人。
7.初赛评委由各组别负责人安排其组别老师抽签生成,其他教师观摩比赛。
8.复赛评委由院直管领导与系部会议讨论、商议组成,其他教师观摩。
9.复赛九个项目选拔出的第一名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八、奖项设置
学生奖项共设9个项目: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
(一)初赛选拔90人进入复赛。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10人。
(二)复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9人。 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1人;
二等奖18人。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2人;
三等奖27人。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3人。
每个参赛节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九、其他
本次比赛获奖学生可依据《湖南信息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认定相应学分。
教务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