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2 15:49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转专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范围
2021级学生;因保留学籍创业、参军退伍后申请复学的学生;其他可认定为转专业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允许转专业:
1.成绩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重新选择适当专业;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3.经学校认定,学生确实存在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正常学习;
4.学生保留学籍创业、参军退伍后申请复学时,因发展需要提出申请,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5.因复学、留级等原因原专业没有继续招生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已经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
2.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
3.职高对口升学跨大类转专业;
4.艺术、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互转;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6.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7.已修课程考核成绩有不合格;
8.其他无正当理由转专业。
三、工作流程
1.学生于2022年3月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详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2.转出学院汇总转出学生信息,填写《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22年3月7日前交教务处。
3.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汇总全校转专业数据并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教务处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确定转出专业控制数和转入专业学位数。
5.转出、转入学院分别根据转出专业控制数和转入专业学位数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6.教务处复核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3天。
7.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其他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2.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到转入专业报到。在此之前应在原专业班级学习,不得以申请转专业为由擅自安排活动。
3.学生转专业后就读年级不变,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转入之前所修课程和转入专业要求相同的计入相应学分和成绩,未修课程应申请补修。
4.申请转专业者一经公示,不得撤销,必须转入新专业学习。
5.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求实楼1202)。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4098167。
教务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