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7 17:18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申报立项与推荐
1.新立项一批校级教改项目;
2.根据省厅下达的分配指标,从2025年已立项和2026年新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二)中期检查
对2025年立项的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三)结题验收
对研究期限届满的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四)典型分享项目征集
从2026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典型分享项目。
二、申报立项与推荐
(一)项目类别
此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普通教育、课程思政、基础学科、人工智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产教融合、劳动教育、图书馆、继续教育、公共英语、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材研究专项课题等类别申报,不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普通教育项目须对接科技和产业发展最前沿,重点围绕学科专业内涵重塑、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完善实习实践制度等方面开展有组织的研究。
2.课程思政项目须围绕如何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3.基础学科项目须在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学科范围内开展拔尖人才培养教改研究。
4.人工智能+项目须围绕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深度融入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推动课程教材、培养方式、实习实践、教学评价等改革创新,深化和丰富“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
5.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项目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将习近平经济、法治、文化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成就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湖湘文化等有机融入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专业,推动课程教材建设,培育多样态教材成果等。
6.产教融合项目须由高校与头部企业合作开展,项目成员至少包含1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实施、产业前沿及真实项目进课堂、课程教材资源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系统性研究与实践。
7.劳动教育项目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重点围绕高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与必修课程实施、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大学生劳动周制度化建设与实践模式创新、大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体系构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探索。
8.图书馆项目须围绕图书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可参考立项指南中相关内容。
9.继续教育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10.公共英语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公共英语教学改革问题,由从事公共英语教育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承担。
11.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材研究专项课题须结合最新的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具有交互性、个性化的新形态教材与数字教材,探索依托大模型、知识图谱等先进信息技术,推动本科高校理工类基础课程教材数字化转型的路径与方法。课程范围为高等数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统计、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大学计算机、程序设计等。
(二)校级项目申报立项
1.申报要求
(1)基本要求
a.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
b.项目研究方案应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c.预期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2)选题范围
项目组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参照《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的要求进行选题。已立项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依照管理办法对项目组进行严肃处理。
(3)人员要求
a.各二级学院(部门)在职教师及学校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b.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主持1项(在研)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教学改革研究,原则上项目组成员中须有至少1名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或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
c.项目组成员(含主持)同时参与(在研)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超项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此次申报资格。
d.被撤项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成员1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教改项目。
e.所有项目组成员不得出现师德师风违规问题。
2.申报限额
(1)所有类别的项目均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申报限额详见《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2)。
(2)项目推荐向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的项目主持人,年龄为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
(3)原则上各二级学院(部门)至多允许1名正高级人员主持申报,且仅限学校委托项目。
3.申报流程
(1)项目组按要求填写校级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严格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立项指南、申报指标分配表及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初审。
(3)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申报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4.材料要求
项目组提交《2026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并对个人信息匿名处理;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不匿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0:00。
(三)省级项目遴选推荐
1.遴选范围
(1)通过此次中期检查的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
(2)新立项的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
2.遴选流程
(1)项目组填写省级项目申请书,报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初审。
(2)各二级学院(部门)严格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人员超项及擅改项目名称、成员名单的,教务处将直接予以取消推荐资格处理)。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遴选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3.材料要求
项目组提交《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复印件),须对个人信息匿名处理;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不匿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10:00,逾期提交取消推荐资格。后续填报省级教改系统(http://222.247.225.211)相关事宜,将于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
三、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5年立项的全部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
(二)检查要求
1.项目组对一年来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问题等予以总结,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佐证材料。
2.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未提交材料接受检查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三)检查流程
1.各二级学院(部门)督促项目组做好中期检查工作,项目组提交相应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照项目管理办法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中期检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项目材料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要求
项目组提交《2026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7),一式五份;并附佐证材料(应含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中期检查报告书封面复印件)。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0:00。
四、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研究期限届满的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于2025年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参与此次验收,否则作撤项处理;研究期限未满的项目,若无重大突破性成果,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
(二)验收要求
校级项目与省级项目各自填写对应结题报告书,并均需提供以下配套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模板见附件9)。项目原则上应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三)验收流程
1.各二级学院(部门)督促项目组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组提交相应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照管理办法对项目结题材料内容进行初审;
3.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结题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校级教改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题材料经学校审查后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上报。
(四)材料要求
1.校级教改项目,提交《2026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0:00。
2.省级教改项目,提交《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1),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10:00。
3.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2)、《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3),各一式一份。以上结题材料及汇总表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
4.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后续填报系统相关事宜,将于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系统(http://222.247.225.211)开放时间为3月27日00:00至3月31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五、典型分享项目征集
为更好地总结推广教研教改典型经验,引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从通过此次校级结题验收的项目中认定校级典型分享项目,省级典型分享项目由省教育厅从结题项目中认定,被认定的项目后续须填写典型分享项目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14),控制在5000字以内,材料一式两份,具体报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教改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确因调离、健康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职责,需要申请项目延期、人员变更的,项目组应填写《湖南信息学院教育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5),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2.各二级学院(部门)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匿名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一旦发现匿名不到位、人员超项等违反项目申报和评审要求的情况,教务处将直接予以淘汰处理,且不接受项目增补,同时扣减相应二级学院(部门)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七、联系方式
所有纸质版材料须做好全部签字、盖章手续,由对应各二级学院(部门)按指定时间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并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逾期报送、超额报送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联系人:刘源,电话:19522675181。邮箱:376902037@qq.com。
附件1: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pdf
附件2: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3:2026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6: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7:2026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10:2026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11: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12: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13:202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14: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分享项目成果简介.doc
附件15:湖南信息学院教育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