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6 15:29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学期开课计划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4日
(二)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进程表,确定学期开课计划(即教务系统中的培养方案表)。
2.所开设的课程(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分、总学时、学时分配、课程类别、考核方式等)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一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必须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附件1),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务系统设置的选项录入开课计划并认真核对,确保教务系统数据与开课计划一致。
二、安排学期教学任务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5日
(二)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必须充分考虑教师所学专业与任教专业、课程的对口情况,原则上本科任课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高职称教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师系列高职称教师优先安排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岗位人员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3.各二级学院编排教学任务要遵循均衡原则,避免超负荷或工作量不足的情况,特殊情况由学院报情况说明至教务处备案。
4.校内兼课教师教学任务编排,依据《关于印发<湖南信息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规定>等5项制度的通知》(湘信院发〔2024〕38号)执行,兼课教师以做好本职工作为主,学期所授课程不超过2门,平均周课时不超过4课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超过6人,年度教学总工作量不超过64课时。
5.编排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任务前,必须严格审查教师授课资质,并确保已完成人事审批流程;原则上每学期授课课程不超过2门,平均周课时不超过6课时。
三、编排和审核各类课表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6日
(二)具体要求
1.编排要求
(1)所有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编排课表,既要考虑教学规律、教师工作具体情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要求,又要注意各门课程的性质差异和学校现有的教学设备和条件。
(2)原则上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排课,实行每天10节课制(上午4节、下午4节、晚上2节),每次授课以2课时(艺术类专业课程除外)为基本单位。周末可视情况酌情排课,原则上只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3)星期二7-8节为教师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课程。
(4)编排教师课表时,为保证任课教师教学效果,原则上每天不超过6课时的教学任务。
(5)编排班级课表时,要根据课程性质和特征安排课程的授课时间和顺序,同一门课程授课时间应隔日错开,原则上不允许连日编排或4节连排。原则上体育课不排在1-2节,5-6节体育课后不排其他课程。
(6)编排含有实践学时的课程时,应根据课程类别和课程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实验(或实训)场所。
(7)认知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见习、专业社会实践、外出考察、外出写生、见习与观摩、舞蹈艺术采风、采风及采风汇报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二级学院必须提交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审核要求
(1)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课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无漏排错排多排等情况。
(2)各二级学院应审核各类课表编排是否科学合理。班级课表确保班级每天有全学期课程;教师课表确保教师无超负荷排课和人为导致的工作量不足等情况;地点课表确保各类课程场地安排合理,各类实训场地和设备(耗材)要求,提前报实验实训中心,并提前做好各类软件安装等开课准备工作。
四、资料提交
(一)学期开课计划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二级学院填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于2024年11月24日前完成系统的录入和核对工作,同时将系统导出的《学期开课计划表》(附件2)交教务处备查。
(二)教师教学任务书: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各二级学院编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系统的录入和核对工作。教师教学任务书(附件3)直接从教务系统打印,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发放课表时同步发放给任课教师。
(三)所有表格必须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教务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