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10:51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2〕114号)和《关于公布2022年度湖南信息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结果的通知》(湘信院通〔2022〕18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标准
要求各教学团队按计划完成申报时的预定任务,并涵盖以下成果:
1.以下3项中至少满足其中1项:
(1)承担省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科研项目1项,或在学校认定的C级以上刊物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科研论文达1篇及以上;
(2)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立项1门(或校级课程建设项目2门及以上);
(3)主编出版自编教材1部。
2.以下5项中至少满足其中1项:
(1)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团队成员获评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团队;
(3)团队培养1名省级教师教学竞赛奖获得者,或取得其他省级以上教学获奖1项;
(4)指导学生在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5)其他重要建设成果。
三、工作程序
1.团队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材料,报交所属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内部自评自查,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检查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 中期检查报告。按以下顺序A3装订成册:中期检查材料封面(附件2)-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
2. 佐证材料:单独胶装成册,设置目录及页码。包括但不限于已立项的教研教改项目、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和著作、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材料、教育教学奖励、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试改革方案、在线开放课程资源链接等。所有成果第一完成人署名单位需为湖南信息学院,且与团队建设方向及内容密切相关并在团队建设周期内公开发表或取得。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成果,或经所在二级学院审定提交学校备案的课程教学改革资料也可作为检查依据。
(二)材料要求
佐证材料为教研教改项目的,需提交正式的立项文件;为论文的,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为著作的,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的复印件;为教育教学奖励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方下发的正式获奖文件复印件;为反响的,需提交反响资料或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成果(依据)为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改革方案、在线课程资源链接等材料需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三)材料提交
纸质版检查报告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放入贴有中期检查报告封面的牛皮纸袋,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1月26日11: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并同步发送电子材料,联系人:刘源,联系电话:19522675181。
五、其他
1.团队成员因离职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团队建设工作的,须由所在二级学院作情况审查并填写变更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2.此次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出具书面说明,由二级学院院长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后期跟进整改。
3.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团队以及后续经整改后仍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团队,按撤项处理。
附件4:湖南信息学院教育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