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30 09:41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申报单位: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实验(训)室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教学需求,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论证目的
通过论证明确实验室建设的必要性、目标、功能、可行性和投资预算,确保实验室建设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学科发展需要、本科人才培养需求,确保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立项原则
(一)突出一流专业建设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底线,结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教学实验室,保证教学实验室在同类院校处于领先水平。
(二)面向紧缺实验室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工程教育认证办法》等要求,根据现有实验室建设实际和实验室的紧缺性需要,保证满足基本教学要求。
(三)鼓励争取社会资源投入
加强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发挥产教融合、多方合力的协同效应,联合建设具有产业行业先进技术优势的实验室。
(四)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共享,最大限度整合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实验资源,确保实验室利用效率,集约使用教学实验用房,禁止同类实验室重复建设。
三.论证范围
本次论证范围为2025年拟建的校内本科教学实验室。
四.论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定珍
副组长:王志臣
成 员:刘汨凡 张永鹏 龙凤荣 马振中 陈登贵 向 征 陈 李 姜 林 (校内外专家)
五.评审时间
6月8日(周日),上午8:30-评审结束。
六.评审地点
求实楼二楼会议室。
七.评审方式
申报单位汇报、答辩,评审专家论证、评分。形成论证结论。具体见《实验室建设论证立项评分表》。
八.评审要求
1.评审采取集中汇报答辩的形式开展,汇报内容按附件中一、二级指标要求,依序逐项汇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参加汇报人员由院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院领导、系或教学部主任、项目申报人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
3.由项目申报人进行 PPT 汇报,新建项目不超过8分钟,升级改造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参与汇报人员接受评审答辩。
5.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论证不充分不予立项,汇报顺序另行通知。
九.评审立项
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评审出拟立项建设项目,形成立项结论书,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批。
教务处 智慧教育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