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17:14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4〕33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了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组织开展情况、实习过程管理情况、实习问题处理情况。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学生4299人,其中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951人、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766人、管理学院835人、国际商学院651人、艺术学院1096人。各二级学院基本能按要求落实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毕业实习工作,积极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有效保障学生实习岗位数量、实习条件,学生毕业实习岗位与专业基本对口,严格落实实习过程管理,实习审批较规范,实习材料较齐全,指导教师基本做到认真提供专业性指导,基本确保学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根据学院实习中期检查总结性材料、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学生实习审批表、学生实习记录、教师指导记录等5项材料检查,综合评委意见,检查结果排名如下:
各二级学院集中实习比例、实习率统计情况(数据截至3月15日):
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组织过程中,环境设计、金融工程、互联网金融等3个专业集中实习比例较高,工程造价、国际经济与贸易、视觉传达设计等3个专业集中实习比例相对较低。根据学校对各学院2024年度集中实习比例要求,对集中实习达成度进行排名,各学院排名如下:
同时,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集中实习排名前十的实习单位进行了统计(见附件,下称优质校外实习单位),含《关于下拔2024届本科生第一笔毕业实习经费的通知》(湘信院通〔2023〕221号)中认定的实习单位、往年建立的实习单位、新发展的实习单位,优质校外实习单位与2023年底认定的实习单位契合度最高的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习材料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实习材料存在明显不规范的现象,如签字不及时、漏签日期、实习记录更新不及时、教师指导记录时间与学生实习记录时间不匹配等。
2.实习岗位专业对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学生实习岗位与专业缺少关联性。
(二)教师指导情况
1.指导教师的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教师指导过程不够规范,对学生实习材料把关不严;个别教师未及时针对学生实习工作开展指导。
2.毕业实习指导专业性、真实性有待加强。个别教师指导记录与学生实习记录内容雷同;个别教师指导内容与学生实习内容不匹配;存在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经验不足的情况;各学院均存在实习指导形式单一(如教师指导记录全程为专业名词解释相关的一问一答)的情况。
(三)实习管理情况
实习过程管理不够严格。各学院均有个别学生未及时开展实习而指导教师未采取措施督促的情况;各学院均存在个别学生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而已有校外实习基地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
三、整改要求与建议
(一)整改工作要求
整体要求:以毕业实习目标为核心,促进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就业工作“三协同”。
具体要求:
(1)针对上述列举问题,严格按照毕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立行立改,基本达到实习目标要求,实习材料规范。
(2)对于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由于考研等原因延迟开展实习的学生,学院、系部开展帮扶,统一集中组织至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实习工作。凡截至3月中旬尚未开展实习学生必须开展实习工作,否则按毕业实习不及格处理。
(3)各二级学院根据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反馈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整改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后续工作建议
1.实习记录、指导记录要“见人、见事、见成效”。学生实习记录可参照:(1)初到岗位熟悉情况;(2)实习岗位上专业相关内容记录;(3)实习结束学生成长提高情况等三个方面流程,重点体现在实习岗位上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内容记录,尽量减少实习感悟记录。建议在学生实习记录后附加实习现场带时间、地点水印的照片或由企业出具的实习证明材料,从事设计类岗位的实习学生可将设计作品附后。教师指导记录尽可能体现真实性、专业性,尽可能精准针对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内容和问题,避免全篇专业名词问答,可将指导记录截图附后。学生实习记录、教师指导记录可在二级学院遴选实习岗位专业对口、记录真实、指导专业的优质样本材料作为示范。
2.加强实习管理,重点注意薄弱环节。学院、系部建立一批优质、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供学生开展实习。同学院不同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岗位应有一定的区分度。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在实习审批环节注意学生实习单位与专业对口性,将毕业实习的重要性传达给每位学生。学院在实习中期、结束等节点的总结中,加强对各专业毕业实习目标达成度的考核。学院实习总结时要思考与往届学生实习情况的对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体现“持续改进”的理念。
附件:湖南信息学院2021级本科、2022级专科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doc
教务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