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5 15:41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级专科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二、实习方式
学校推荐实习单位与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相结合。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实习前期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合作企业实际,科学制定实习计划,按要求配备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二)召开实习动员会。各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召开实习动员会,明确顶岗实习的目的、意义、要求,对实习内容和相关材料要求等进行培训。
(三)开展离校教育。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需以班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对其进行交通、财产、消防、疫情防控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四)办理离校手续。根据学工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五)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需加强与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联系,实习完成后认真填写《顶岗实习任务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成绩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积极推进、督促顶岗实习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时间不低于8个月,并于2023年8月1日前上报顶岗实习情况,后续每个月更新上报。教务处不定期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抽查,整体推进学校顶岗实习工作效果,保障实习质量。
(二)二级学院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单位作用,积极组织、推荐学生进入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校企合作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同时加强对在合作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学生的监管与指导,促进校企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注意学生实习期间安全问题,加强安全教育,注意疫情形势变化,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有序进行。
(四)二级学院及实习指导教师须切实做好学生实习过程管理,加强对学生实习指导,指导教师指导内容应具备专业、科学、合理等特点,切实保障顶岗实习质量。
(五)二级学院及指导教师及时跟进学生实习过程,加强学生实习单位变更管理。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指导老师做专业对口性和更换必要性审查后予以审批并及时上报学院。
(六)实习结束,实习指导教师须结合实习情况、实习单位意见、材料提交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评定实习成绩。学生顶岗实习完成后及时归档相关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进行归档留存。
教务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