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0 11:32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校级立项及省级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立项首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并从中择优遴选5门课程推荐至省教育厅。
二、申报类型
(一)基础启蒙类课程:主要面向大学一、二年级学生开设,包括创新思维训练、创业基础知识、行业认知与市场分析,创新案例分析、企业家精神培育等通识性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构建创新创业认知体系、培育创新创业基因、夯实创新创业基础知识。
(二)专业实训类课程:主要面向大学不同年级学生开设,包括创新创业竞赛辅导与模拟训练、产品开发与项目孵化、企业项目模拟实训、行业岗位核心技能实训、职业素养与工具应用等项目实践类课程,旨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引导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发现问题、定义问题、解决问题,开发阶梯式实训课程体系,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三)实战进阶类课程:主要面向大学高年级学生开设,涉及商业计划书撰写、路演技巧、财务建模等创业实操能力培养,创业团队组建、技术转化与商业验证等项目孵化知识,以及投融资洽谈、产业合作、政策解读等实践课程,旨在引领学生在创新设计体验中产出高水平成果,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精品课程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限额详见附件1。所有申报课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课程应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程师精神,具有鲜明的学科专业特点,已纳入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少完成1个教学周期实践。课程设计思路清晰,教学内容体系完整,教学方法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
(二)课程需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建设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负责人限主持1门课程,成员(含主持)同时参与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其中承担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或具有创业经历的教师应达到一半以上,鼓励聘请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具体实施。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课程教学5年(含)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
(三)课程评价采用线下线上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表现、案例分析、调查报告、课程设计、随堂测验、竞赛成绩等。
(四)课程建设方案合理可行,须同步建设本土化教学案例库(不少于20个案例)、文献资料库及技能训练资源包等教学素材。全套课程资源须在建设期满后上线湖南省智慧教育平台共享,并承诺未来3年内动态更新课程内容。
四、申报程序
(一)课程组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及人员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确认校级立项名单,并择优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五、其他
(一)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
(二)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课程进行验收,并按要求组织省级课程接受省教育厅验收。验收合格的课程,认定为相应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一式五份,电子稿PDF格式;
(二)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同时提交EXCEL版;
(三)佐证材料,每门课程不超过30页,纸质稿胶装一份,电子稿整合成一个PDF文件;
(四)10分钟说课视频(MP4/1920×1080,1门课程1个视频),校级申报暂不提交视频,获校级立项后、推荐参评省级时,再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逾期不再接收。联系人:刘源,联系电话:19522675181,地点: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
附件1: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申报限额.docx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3: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