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15:57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申报立项与推荐
1.新立项一批校级教改项目;
2.根据省厅下达的分配指标,从2024年已立项和2025年新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以及红色信息文化专项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二)中期检查
对2024年立项的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三)结题验收
对研究期限届满的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四)典型分享项目征集
从2025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典型分享项目。
二、申报立项与推荐
(一)项目类别
此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普通教育(含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课程思政、基础学科、人工智能+、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图书馆、公共英语、创业就业教育等类别申报。
1.普通教育项目须深化产教融合,对接科技和产业发展最前沿,重点围绕学科专业内涵重塑、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完善实习实践制度等方面开展有组织的研究。
一般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重点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教学和管理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课程思政项目须围绕如何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3.基础学科项目须在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学科范围内开展拔尖人才培养教改研究。
4.人工智能+项目须围绕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深度融入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推动课程教材、培养方式、实习实践、教学评价等改革创新,深化和丰富“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
5.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项目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重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6.图书馆项目须围绕图书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可参考立项指南中相关内容。
7.公共英语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公共英语教学改革问题,由从事公共英语教育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承担。
8.创业就业教育项目由招生就业处及创新创业学院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要求进行申报,不参与此次教务处组织的校级评审。
(二)校级项目申报立项
1.申报要求
(1)基本要求
a.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
b.项目研究方案应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c.预期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2)选题范围
项目组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参照《2025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的要求进行选题。已立项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依照管理办法对项目组进行严肃处理。
(3)人员要求
a.各二级学院(部门)在职教师及学校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b.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主持1项(在研)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
c.项目组成员(含主持)同时参与(在研)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d.被撤项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成员1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教改项目。
2.申报限额
(1)所有类别(创业就业教育项目除外)的项目均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申报限额详见《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2)。
(2)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的重点项目主持人,年龄为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其它类别项目主持人,年龄为40岁以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5%。
(3)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类项目。
(4)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至多允许1名正高级人员主持申报,项目类别仅限重点项目,且选题须来源于立项指南中的学校委托专项。
3.申报流程
(1)项目组按要求填写校级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严格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立项指南和申报指标分配表的要求进行初审。
(3)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申报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4.材料要求
项目组提交《2025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并对个人信息匿名处理;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不匿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0:00。
(二)省级项目遴选推荐
1.遴选范围
(1)通过此次中期检查的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
(2)新立项的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
(3)新立项的2025年红色信息文化专项课题。
2.遴选流程
(1)项目组填写省级项目申请书,报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初审。
(2)各二级学院(部门)严格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人员超项及擅改项目名称、成员信息的,教务处将直接予以淘汰)。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遴选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3.材料要求
项目组提交《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复印件),须对个人信息匿名处理;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不匿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10:00。后续填报省级教改系统(http://222.247.225.211)相关事宜,将于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具体通知进行操作,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5日00:00至5月19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三、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4年立项的全部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
(二)检查要求
1.项目组对一年来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问题等予以总结,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佐证材料。
2.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未提交材料接受检查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三)检查流程
1.各二级学院(部门)督促项目组做好中期检查工作,项目组提交相应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照项目管理办法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中期检查汇总表及其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项目材料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要求
项目组提交《2025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7),一式五份;并附佐证材料(应含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中期检查报告书封面复印件)。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0:00。
四、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研究期限届满的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2024年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参与此次验收,否则作撤项处理;研究期限未满的项目,若无重大突破性成果,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
(二)验收要求
校级项目与省级项目各自填写对应结题报告书,并均需提供以下配套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模板见附件9)。
(三)验收流程
1.各二级学院(部门)督促项目组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组提交相应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照管理办法对项目结题材料内容进行初审,并按要求汇总拟推荐的典型分享项目(详见下文)。
3.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结题汇总表及其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校级教改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题材料经学校审查后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上报。
(四)材料要求
(1)校级教改项目,提交《2025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省级教改项目,提交《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1),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3)结题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一项一袋,正面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2)、《202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3),各一式一份,并同时报交典型分享项目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0:00。
(4)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后续填报系统相关事宜,将于审查通过后具体通知进行操作,系统(http://222.247.225.211)开放时间为3月22日00:00至3月27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五、典型分享项目征集
为更好地总结推广教研教改典型经验,请各二级学院从此次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择优推荐省级、校级典型分享项目(与省级项目不重复),分享情况将作为结题工作的重要参考。学校将引导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及时关注湖南省教研教改管理系统和其他高校公布网址,学习典型经验,引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被推荐项目须填写典型分享项目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14),控制在5000字以内,材料一式两份,与结题材料合装于一袋一并报交。
六、其他
1.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确因调离、健康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职责,需要申请项目延期、人员变更的,项目组应填写《湖南信息学院教育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5),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2.各二级学院(部门)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匿名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一旦发现匿名不到位、人员超项等违反项目申报和评审要求的情况,教务处将直接予以淘汰处理,且不接受项目增补,同时扣减相应二级学院(部门)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七、联系方式
纸质版材料须做好全部签字、盖章手续,由对应各二级学院(部门)按指定时间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并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逾期报送、超额报送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联系人:刘源,电话:19522675181。邮箱:376902037@qq.com。
教务处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