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8 11:09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湘信院通〔2020〕105号)相关规定,结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指定教材范畴的课程,必须使用教育部组编的马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1)。
2.重点选用夯实基础理论,体现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平教材;积极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
3.选用的教材无意识形态错误,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4.各学院(部)应根据开课计划征订教材,原则上一门课程限选一种教材,除使用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外,其余的教学参考书不在订购范围内,杜绝漏订、错订、重订现象。
二、不选用教材的课程情况
1.对于计划不选用教材的课程,二级学院应遵循相关审批程序。有下列情况的课程,可不选用教材:
(1)分学期开设,沿用上学期教材的课程。
(2)以体能、形体、身体或声音等技能训练为主要形式的课程。
(3)以实习、参观、考察、写生、社会实践等为主要形式的实践课程。
(4)授课内容更新快,授课形式不固定,不宜选用教材的课程。
2.对于计划不征订教材的课程,二级学院也应履行选用审批程序,填写《湖南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论证表》(见附件3),并明确说明不征订理由,经教务处审批并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不征订。
三、征订审批程序
1.按照授课教师选用、教学系(教研室)论证、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包销教材,教材选用部门或个人不能使用未经学校审批的教材。
2.计划选用自编的实验(训)课程教材,需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要求,填写《自编实验(训)教材拟选用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由二级学院汇总相关信息,连同样书一并提交至教务处,由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列入学校候选教材清单。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2)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3)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盗版盗印教材;
(5)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6)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填报材料说明
1.教材使用数量指学生使用数量,征订数量指学生+教师用书数量。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开课计划、学生使用数量、教师数量情况进行核准,教务处进行复核(选修课数量一并核准)。
2.为保证不错订教材,请正确、清楚地填写好“ISBN号”“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版本”“单价”等教材基本信息。
3.教材征订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未及时上交教材征订计划或教材漏订、错订、重订的,将追究开课单位责任。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9日中午12:00前将《湖南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论证表》(见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审批表》(见附件4)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审核。教务处在2024年1月5日17:00前将审核(签批)结果交图书馆汇总征订。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总目录(截至2023年8月) .xlsx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论证表.docx
附件4:湖南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审批表.xls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