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2 11:10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管理试行办法》(湘信院教通〔2017〕3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就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内容
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平台及操作流程
(一)检测平台
湖南信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nuit.co.cnki.net
(二)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2。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检测
1.答辩前检测
答辩之前学校统一组织“查重”检测。
(1)第一次检测(全体毕业生):5月7日。
(2)第二次检测(第一次检测未通过者):5月9日。
(3)申请复核(前两次检测未通过者):5月10日。
2.答辩后检测
答辩后一周内学校统一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最终定稿进行“查重”检测。
(二)学生自测
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查重”时间外,学生在答辩前后均可自行检测。每个账号提供1次免费自测,自测结果仅供学生参考,不作为学校检测依据。
四、检测标准
文字复制比≤25%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达到检测标准。
五、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一)答辩前检测
1.第一次检测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答辩前检测,可进入答辩环节。
2.第一次检测未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督促未通过检测学生再次修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答辩前检测,可进入答辩环节。
3.两次检测均未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复核仍未达标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答辩后检测
1.答辩后一周内学校统一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最终定稿“查重”检测,学生提供存档的毕业论文(设计)版本必须与最终定稿保持一致。
2.检测达标的学生按要求装订、整理、归档;检测未达标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继续按要求修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六、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并按时完成。
(二)学生上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弄虚作假者毕业论文(设计)一律评定为“不及格”。
(三)检测工作联系人:聂老师(13873170801)、屈老师(18684999622)。
附件1: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附件2: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版).docx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