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2 08:06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严把毕业生“出口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湘信院通〔2021〕73 号)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2.严格按照“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的规定执行,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3.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态度不认真、不听从指导教师安排、不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基本任务、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答辩资格,不予毕业。
4.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设计)做进一步修改,达到要求时方可进行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视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教务处将按照 10%的比例进行抽检,每篇论文送 3 位校外专家复评,3 位专家中有 2 位以上(含 2 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 位专家中有 1 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 2 位专家进行复评。2 位复评专家中有 1 位以上(含 1 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教务处将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的成绩进行重新评定。
请各学院在师生中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