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6 10:54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十一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湘教通〔2023〕275号)文件要求,现将湖南省第十一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以下简称“三独比赛”)校级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艺术学院承办。
二、参赛对象
学校在籍的全日制音乐舞蹈专业本科学生。
三、参赛流程
(一)报名。
(二)参加校级选拔赛初赛,次日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三)校级选拔赛决赛,现场公布比赛成绩。
(四)颁奖。
四、校级选拔赛时间
(一)初赛
时间:2023年10月13日19:00。
地点:独唱类、独奏类在音乐馆104音乐厅;独舞类在音乐馆301舞蹈室。
1.参赛选手由学生自荐,报送信息发给各组别负责人。
2.初赛评委由各组负责人抽签生成,其他教师、学生观摩比赛。
3.初赛每组选拔9名选手进入决赛,2022年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二)决赛及颁奖
组别:独唱类、独奏类
时间:2023年10月18、19日18:30。
组别:独舞类
时间:2023年10月24日13:00。
比赛地点:独唱、独奏类音乐馆104音乐厅。
独舞类在塘湾湖大剧院。
五、参赛形式
比赛采用独唱、独奏、独舞节目形式。
六、参赛类别
(一)独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项。
(二)独奏:分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三项。
(三)独舞:分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项。
七、比赛要求
(一)初赛
1.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2.节目时长:独唱不得超过3分钟,独奏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独舞节目不得低于3分钟。
3.独唱类美声、民族唱法只能使用钢琴伴奏;独奏类节目不得使用伴奏;独唱类通俗唱法、独舞类伴奏音响需在比赛前一天提交。
4.钢琴伴奏
美声组:1名钢琴艺术指导
民族组:2名钢琴艺术指导
(二)决赛
1.独唱、独舞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独奏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2.参赛者演出所需服装、道具、伴奏带等物品自备。
3.独唱节目(通俗唱法除外)如需伴奏,只能采用钢琴伴奏的形式,钢琴伴奏者只能是本校的教师或学生。独奏节目一律不准使用伴奏。伴奏音响需在比赛前一天提交。
八、奖项设置
学生奖项共设9个项目: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
(一)初赛选拔90人进入决赛(根据组别实际报名人数而定)。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10人。
(二)决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9人。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1人。
二等奖18人。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2人。
三等奖27人。共9个项目,每个项目3人。
注:每个参赛节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老师”奖。
九、其他
本次比赛获奖学生可依据《湖南信息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认定相应学分。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