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5 15:34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转专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范围
2022级学生;其他经认定可转专业的学生。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 学生成绩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重新选择适当专业;
2. 学生入学后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经学校核实并确认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 学生保留学籍创业、参军退伍后申请复学时,因发展需要提出申请,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4. 学生保留学籍创业、参军退伍后申请复学时,原专业停止招生。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
2. 按新高考制度录取后跨大类;
3. 通过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
4. 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
5. 职高对口升学跨大类转专业;
6.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互转;
7.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8. 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9. 已修课程考核成绩有不合格;
10. 其他无正当理由转专业。
三、工作流程
1. 学生于2023年2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详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2. 转出学院汇总转出学生信息,填写《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23年2月17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
3. 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数据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 教务处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确定转出专业控制数和转入专业学位数。
5. 转出、转入学院分别根据转出专业控制数和转入专业学位数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6. 教务处复核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3天。
7. 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其他
1.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2. 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到转入专业报到。在此之前应在原专业班级学习,不得以申请转专业为由擅自安排活动。
3. 学生转专业后就读年级不变,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准。转入之前所修课程和转入专业要求相同的计入相应学分和成绩,未修课程应申请补修。
4. 申请转专业者一经公示,不得撤销,必须转入新专业学习。
5.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联系(求实楼1202)。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4098167。
教务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