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4 17:19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湘信院通〔2020〕105号)相关规定,结合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范畴的课程,必须使用教育部组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1)。
2.重点选用体现应用能力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平教材;积极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
3.根据教学需要适当选用校内教师编写后公开出版的教材。
4.教材的选用按照授课老师选用、教学系(教研室)论证、二级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定、图书馆汇总征订的程序严格执行。学校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包销教材,教材选用部门或个人不能使用未经学校审批的教材。
二、明确不选用教材的课程范围
对于计划不选用教材的课程,二级学院应遵循相关审批程序,提交不选用教材的文字说明,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不征订。有下列情况的课程,可不选用教材:
1.分学期开设,沿用上学期教材的课程。
2.以体能、形体、身体或声音等技能训练为主要形式的课程。
3.以实习、参观、考察、写生、社会实践等为主要形式的实践课程。
4.授课内容更新快,授课形式不固定,不宜选用教材的课程。
三、规范实验(训)课程教材的选用
1.原则上所有实验(训)课程都应选用教材,教材以实验(训)指导书为主要形式。
2.计划自编的实验(训)课程教材,需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要求,填写《教材编写申请书》(见附件2)报教务处审核。
3.已编撰完成并计划选用的实验(训)课程教材(含未公开出版的),由二级学院汇总相关信息,填写《拟选用自编实验(训)教材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连同样书一并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审定后方可列入学校候选教材清单。
四、使用数量、征订数量及表格填写要求
1.教材使用数量是指学生使用数量。征订数量是指学生+教师用书数量。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开课计划、学生使用数量、教师数量情况进行核准,教务处复核(选修课数量一并核准)。
2.为保证不错订教材,请正确、清楚地填写好“ISBN号”“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版本”“单价”等教材基本信息。
3.此项工作差错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湘信院通〔2017〕49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列入各二级学院年度考核。
4.教材征订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未及时上交订单所造成的后果由相应教学单位承担。
五、时间要求
2021年7月20日12点前,请各学院将《教材选用论证表》(见附件4)、《教材使用版本审批表》(见附件5)分别以纸质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在7月24日18点前,将审核(签批)结果交图书馆汇总征订。
教务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