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9 16:21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保质保量完成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落实
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1]97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适时调整工作进度安排,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一)科学安排指导教师
各学院依据学校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毕业论文(设计)校外指导教师一览表》并上交教务处备案。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二)严把选题开题关
1.选题须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确保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严禁一题多选。
2.开题工作管理严谨规范。原则上完成开题答辩后,学生不得再擅自更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3.做好开题答辩工作,保证开题质量。各学院需于11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工作。若工作进展有延误,请于11月21日提交情况说明(纸质版)至教务处1206办公室。
(三)严把过程指导关。
1.在毕业论文(设计)进程中,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与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严禁抄袭现象发生。
2.在进度安排上,应采取措施避免前松后紧或前紧后松现象。指导教师根据所指导学生的离校时间适时调整指导节奏,制定详细的指导工作进度安排表并上交给学院,学院根据指导教师工作进度安排表,随时抽查指导情况并填写抽查记录,确保管理落实到位。
3.指导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指导过程不得流于形式,对学生要进行经常性指导与检查。学生在校期间,每周须当面指导1次;学生离校进行毕业实习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方式安排学生汇报进展、开展指导工作,原则上每周指导1次,指导记录应具体详实。
(四)强化中期检查,重视问题整改
各学院应全面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通过中期检查深入了解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学生及时进行问题整改,按时推进论文撰写工作。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同时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体现。
(五)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各学院要把查重措施落细落实,总重复率超过25%的,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并督促学生修改。
(六)加强答辩环节和成绩评定管理
1.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工作方案应在答辩日期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2.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设立答辩委员会和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答辩小组组长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做好线上答辩方式等预案,相关影音图像文字资料留存备查。
4.加强答辩资格审查,规范答辩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成绩评定。答辩环节程序应规范透明,可邀请相关企业或行业专家参加答辩。
5.严把成绩关。指导教师评阅成绩(明评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盲评成绩)严禁随意性,两者之间相差不得过大;学生的答辩成绩与最终评定成绩,如出现小数点的情形下,不得擅自将小数点进行四舍五入,原则上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七)重视总结与归档工作
1.指导教师务必细致、严谨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系统(线上)以及每一份归档材料(线下)的各项信息,所涉及的相关数据不得随意填写与擅自更改。
2.各学院负责对每一份最终归档提交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教务处负责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教学工作综合考评的依据,对数据与信息填写错误的指导教师,学校将视为教学差错进行处理。
3.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系统检查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完整性,认真做好信息统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最终形成分析报告并提交教务处存档。
三、其他
1.指导教师需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学生防疫情况与身心健康。
2.各学院利用教务系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严把论文质量关。
3.各学院依据本通知,细化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实施方案,并于11月21日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至教务处12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