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决定编制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为确保编制工作质量,特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打造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为依据,注重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支撑度、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充分发挥学校的信息化教育特色和发展优势,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为平台,以因材施教、开放协同育人为途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系统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手段,切实深化教学改革,着力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格健全、心理健康、身体健美、专业坚实,实践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学生中心,坚持产出导向。全面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坚持立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产出导向,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及其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细化培养规格,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二)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基本技能。重视本科教育的基础性,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坚持突出基础理论学习与基本能力训练的重要地位,强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为不同学科与专业搭建通识教育平台,努力夯实学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强化基本技能,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
(三)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内在联系和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构建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有机融合的课程模块。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
(四)加强实践教学,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的教育理念,按照《国标》,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注重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将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五)发挥办学优势,形成培养特色。把握经济社会信息技术发展新态势,主动对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坚持传承、发挥学校信息化教育的传统优势和特色,在处理好规范性与创新性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学科专业之间的渗透与融合。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进一步凝炼人才培养特色。
三、主要内容与编制要求
(一)主要内容
1.专业名称与代码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设置。
2.学制与学位
本科专业学制一般为四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弹性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3-6年。各专业要明确授予学位门类、学生取得毕业资格须修满的各类学分要求以及学位授予条件。
3.培养目标
参照《国标》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相关规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总体定位,结合社会需求及本专业实际,明确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对应的就业岗位及人才类型。
4.培养要求
在深入研究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要将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细分为具体内容,按《国标》(工程类专业还应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编制毕业要求。要充分考虑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明确通过培养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并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5.核心课程
按照《国标》,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专业相关要求以及专业认证与评估要求,结合专业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一般以10门左右为宜。
6.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关系
各专业要明确所设置的课程对实现培养要求的作用,列出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表。
表1 课程与培养要求关系表
培养要求 | 课程名称 |
培养要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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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要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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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要求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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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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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课程类别
我校《培养方案》的课程类别设置为通识教育课(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集中实践环节、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等5个部分。
(二)编制要求
1.教学安排
(1)每学期按19周安排,其中集中教学时间16周,集中考试及机动各1.5周。
(2)课程计划要科学合理,要根据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安排课程开设时间,课堂教学周学时原则上控制在18-26学时之间。
(3)各二级学院(部)应加强跨院部课程的沟通,避免出现学时和学期安排不合理、课程开设与专业要求不匹配等现象。
2.学时学分
工学类专业学分原则上在170-175之间,其中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25%,课内学时在2300左右;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类专业学分原则上在160-165之间(《国标》中学分要求不在此区间的,以《国标》为准),其中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20%,课内学时在2200左右。《国标》中学分要求不在此区间的,以《国标》为准。实践教学包括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独立实验实训、课内实验实训、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等。
3.学时与学分对应关系
课程的学分按照学时数或教学周数确定,最小计量单位为0.5学分。其中:大学体育按每学期1学分计算;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按每周1学分计算;其他课程原则上按照16学时1学分计算,课程学时一般为8的倍数。
(三)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旨在加强学生通识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组成。
(1)通识教育必修课
通识教育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应用写作、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献检索、军事课(军事理论)等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统一开设的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的要求开设。
表2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学期 | 适用 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48 | 32 | 16 | 3 | 1 | 各专业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48 | 32 | 16 | 3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8 | 48 | 0 | 3 | 3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80 | 48 | 32 | 5 | 4 |
形势与政策 | 32 | 32 | 0 | 2 | 1-6 |
总计 | 256 | 192 | 6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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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践部分教学不在课内完成,按学校相关规定实施。 |
(2)大学体育课程包括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两部分,共计4学分,每学期1学分,其中课内教学每学期32学时,另安排16学时课外锻炼(阳光体育活动“健康跑”),每年4学时。
表3 大学体育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学期 | 适用 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大学体育(一) | 32 | 4 | 28 | 1 | 1 | 各专业 |
大学体育(二) | 32 | 4 | 28 | 1 | 2 |
大学体育(三) | 32 | 4 | 28 | 1 | 3 |
大学体育(四) | 32 | 4 | 28 | 1 | 4 |
总计 | 128 | 16 | 11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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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第1学期统一开设基础部分,第2-4学期以选项形式开设。 |
(3)大学英语课程以加强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大学英语教学,缩减课程学分。
表4 大学英语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学期 | 适用 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大学英语A(一) | 48 | 48 | 0 | 3 | 1 | 非艺术类专业 |
大学英语A(二) | 48 | 48 | 0 | 3 | 2 |
大学英语A(三) | 32 | 32 | 0 | 2 | 3 |
大学英语A(四) | 32 | 32 | 0 | 2 | 4 |
总计 | 160 | 160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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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B(一) | 48 | 48 | 0 | 3 | 1 | 艺术类专业 |
大学英语B(二) | 48 | 48 | 0 | 3 | 2 |
大学英语B(三) | 32 | 32 | 0 | 2 | 3 |
大学英语B(四) | 32 | 32 | 0 | 2 | 4 |
总计 | 160 | 160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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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学计算机课程注重提升学生的计算机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施“1+1”设置模式,《计算机基础》课程面向全校所有专业开设,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程序设计基础》及《多媒体应用基础》中,由各专业选定1门课程开设。
表5 大学计算机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适用 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计算机基础 | 32 | 16 | 16 | 2 | 1 | 各专业 |
程序设计基础 | 32 | 12 | 20 | 2 | 2 |
多媒体应用基础 |
总计 | 64 | 32 | 3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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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用写作注重应用写作理论和技法的学习,提高学生专业应用写作能力。
表6 应用写作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适用 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应用写作 | 32 | 32 | 0 | 2 | 2/3 | 各专业 |
总计 | 32 | 32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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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专业需求选择开课学期。 |
(6)军事课(军事理论)、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按国家相关要求开设,文献检索等课程按专业需要开设。
表7 军事课(军事理论)等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适用 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军事课(军事理论) | 32 | 32 | 0 | 2 | 1 | 各专业 |
文献检索 | 16 | 16 | 0 | 1 | 2 |
大学生创业基础 | 32 | 32 | 0 | 2 | 3 |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一) | 16 | 16 | 0 | 1 | 2 |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二) | 22 | 16 | 6 | 1 | 6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32 | 32 | 0 | 2 | 1 |
备注:专业导论以讲座形式实施。 |
(7)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开设。选修课程应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在学校提供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由学生自主选修,每位学生至少修满6学分,其中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需在艺术类选修课中至少选修2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课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设置,应充分考虑专业类宽口径的需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
大学数学列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各专业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按实际需要开设。
表8 大学数学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适用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高等数学A(一) | 80 | 80 | 0 | 5 | 1 | 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 |
高等数学A(二) | 96 | 96 | 0 | 6 | 2 |
线性代数A | 48 | 48 | 0 | 3 | 2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64 | 64 | 0 | 4 | 3 |
高等数学B(一) | 80 | 80 | 0 | 5 | 1 | 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互联网金融、物流管理 |
高等数学B(二) | 80 | 80 | 0 | 5 | 2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 64 | 64 | 0 | 4 | 3 |
线性代数A | 48 | 48 | 0 | 3 | 2 |
高等数学C(一) | 48 | 48 | 0 | 3 | 1 | 财务管理、会计学、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
高等数学C(二) | 48 | 48 | 0 | 3 | 2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C | 48 | 48 | 0 | 3 | 3 |
线性代数B | 32 | 32 | 0 | 2 | 2 |
3.专业课程
专业课旨在夯实学生的专业知识,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分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
(1)专业必修课的设置以该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主体,要确保学生学习一定深度和广度的专业知识,培养扎实的专业能力。各专业可按专业需要开设专业导论。
表9 专业导论课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时分配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适用 专业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专业导论 | 8 | 8 | 0 | 0.5 | 1 | 各专业 |
(2)专业限选课的设置要体现专业的方向性,突出培养重心和培养特色;专业任选课的设置要体现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的要求,一般应不少于10学分,应选课程学分数与开设课程学分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
(3)整合专业课,避免课程及教学内容重复、交叉。同一教学内容不能在不同课程中设置,出现重叠内容的课程应该整合。
4.集中实践环节
集中实践环节指各专业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军事课(军事技能)、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艺术写生、社会调查、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专业应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做到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
5.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所获学分是学生毕业总学分的组成部分,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德育实践项目与成果、考试与职业资格认证、科研活动与成果、学科与文体活动获奖、文学艺术创作与经典阅读、创业与社会实践六个类别。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认定,每个学生共需获得5学分。
(四)课程结构
各专业《培养方案》按照以下课程学分结构表的要求设置各类课程。
表10 课程学分结构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分要求 |
通识教育课程 | 必修课程 | 45-48学分 |
选修课程 | 6学分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课程 | 两类课程可统筹安排, 总学分60-80学分 |
专业课程 | 必修课程 |
选修课程 | 限选课程 | 原则上不少于20学分 |
任选课程 |
集中实践环节 | 必修课程 | 22-28学分 |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 选修课程 | 5学分 |
经济类、管理类、艺术类160-165学分、工学类170-175学分。 |
(五)课程名称与编码
1.课程名称、学分及类别设置应合理、规范。
2.课程实行归口管理,由开出单位具体负责。课程归口单位应与课程开设专业所在学院就课程名称、学分、课时、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方面商量确定。
3.课程编码由教务处严格按《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码规则》统一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