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宽学生学业选择和发展路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湖南信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湖南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基本原则
本次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公示,接受学生、学校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具体执行四项核心原则:
1.学生中心原则:优先保障对目标专业有明确兴趣、特长且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学生转专业需求。
2.能力适配原则:兼顾学生原有学业基础、能力专长与目标专业培养要求,确保学生能够适应目标专业学习。
3.总量控制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招生计划、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避免专业生源过度失衡。
4.特殊群体优先原则:对身患特殊疾病、休学创业、退役后复学等确需转专业的学生,学校优先予以考虑。
二、可申请学生范围
1.2025级在校学生。
2.因创业休学期满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对某一专业有明确兴趣、特长,经考核具备相应学习潜力。
2.入学后身患特殊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其他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确需转专业的,优先予以考虑。
4.因休学、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或留级后,原专业调整或停招无法回原专业的,按相近专业原则转入。
5.经学校认定存在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正常学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2.处于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3.以艺术、体育类录取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或对口升学跨专业大类的。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线上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在2026年7月20日前登录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湘信智慧APP)—“教学服务”—“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应用,在线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转出学院初审。各转出学院对学生资格、违纪情况等进行审查,初审结果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3.转入学院考核(如需)。对于需组织转入考核的专业或申请转入人数超出可接收名额的专业,由转入学院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组织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结果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4.学校复审与审议。教务处汇总学院上报的拟转入、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名单报学校专题办公会研究审议。
5.公示与确认。审议通过名单在教务处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发文确认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教务处联合纪检部门核查,核查属实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6.报到与学分认定。获批学生按规定时间到转入学院报到,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转专业后,其学业管理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原已修且课程要求相符的,予以学分认定;未修读的课程,须按计划补修。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规范流程,严格审核,扎实做好转专业政策宣讲与答疑解释工作,及时解答学生各类咨询,保障工作平稳有序。
2.学生申请至学籍变更完成前,须在原专业班级正常学习,不得因申请转专业擅自缺勤或变更学习安排。
3.学生须慎重考虑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发文后不得撤销,学生须转入新专业学习。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31-84098167。
教务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