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认真总结教研室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教研室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条例》《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教研室
二、评选条件
1.教研室教师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研室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本年度未有教师在教学督导评价中被评为C等。
3.积极开展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与改革,在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本年度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以上教学建设或研究项目立项或获奖。
4.教研室管理规范,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5.本年度教研室教师未发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学校损失或不良影响并被学校通报批评的情形。
三、评选程序
1.教研室申请。符合条件的教研室填写《湖南信息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附件1)交所在教学单位,申请时可以另附证明材料。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的教研室向学校择优推荐,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个教研室。
3.学校评审。教务处对推荐的候选优秀教研室进行审核,将拟评定优秀教研室名单报校务会审定后予以公示。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将优秀教研室推荐材料(纸质档一式2份)、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1份)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120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玉梅,电话:18229708554。
五、其他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研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做好优秀教研室评选推荐工作。本次优秀教研室评选应注重于突出教研室建设工作的优势与亮点,鼓励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
2. 本年度评出6个优秀教研室。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原则,择优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docx
附件2: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