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美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进一步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2026年青年美育教师公共艺术课堂教学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二、竞赛主题
厚植美育情怀,涵养艺术品格。
三、竞赛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的心灵品质。
(二)坚持教学为本。聚焦课堂教学主渠道,突出教师教学基本功和实际教学能力,鼓励教师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提升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
(三)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竞赛程序,严格评审标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选拔出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突出的青年美育骨干教师。
四、竞赛课程类型
按教学内容与目标,本次竞赛的参赛课例分为以下四大类(各教学单位在报送时必须明确选择参赛课例属于何种类型):
(一)美学和艺术史论类:美学概论、艺术导论、大学美育、中西方美术史、音乐史、中外艺术史、文艺理论、艺术哲学、设计史等。
(二)艺术鉴赏和评论类: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设计鉴赏、建筑鉴赏、民间艺术鉴赏、新媒体艺术评论等。
(三)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绘画、素描、色彩、书法、篆刻、设计、合唱、声乐、乐器入门、舞蹈、形体、戏剧表演、朗诵、摄影摄像技能等。
(四)学科美育类:旨在鼓励在非艺术学科中开展的创新美育课程,在各专业学科教学中深挖学科、课程自身蕴含的审美元素(科学美、逻辑美、语言美、结构美等),将美育自然渗透到专业学习中。
五、参赛对象
参赛教师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专职公共艺术课程教师、艺术学院兼任学校公共艺术课专业教师、非艺术学院教师均可参赛。
六、竞赛程序
(一)初赛
初赛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于2026年6月21日前完成。每个教学单位应在初赛基础上推荐教师参加校级复赛。
(二)复赛
复赛拟定于6月23日进行,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复赛参赛作品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报名的情况确定复赛成绩及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
(三)决赛
决赛拟定于6月30日进行,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课堂教学评审,根据评奖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七、竞赛内容与形式
复赛参赛教师需根据所授公共艺术课程,提交两节课(每节课20分钟)的教学设计方案。方案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教学设计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艺术教育的实践性与体验性。
决赛阶段由参赛教师进行20分钟的现场课堂教学展演。授课内容从复赛提交的两节课中现场抽取一节,须与复赛提交的教学设计方案一致。评委将围绕教学目标达成度、教学内容科学性、教学方法适切性、教学效果及教师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点评。
八、材料要求
(一)复赛材料
1.教学设计方案。参赛教师提交教学设计方案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电子版(PDF格式)文件以“参赛课例类型+课程名称”命名;
2.推荐表。各教学单位填写并提交签字盖章的《湖南信息学院2026年青年美育教师公共艺术课堂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文件以“XX(教学单位)青年美育教学竞赛材料”命名。
(二)决赛材料
1.教学设计方案。现场决赛所用教学设计方案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教学课件。现场决赛所用教学课件电子版(PPT格式)。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材料提交至艺术长廊105室,复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决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9日。
九、竞赛评奖
(一)奖项设置
竞赛按参赛教师人数设个人奖,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40%。
(二)评奖办法
根据参赛教师的最终成绩排序评选。最终成绩由复赛成绩和决赛成绩折合计算。其中,复赛成绩占40%、决赛成绩占60%。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决赛成绩、复赛成绩排序;若所有环节成绩均相同则为并列名次;未参加决赛的参赛教师,按复赛成绩排序,若复赛成绩相同,则为并列名次。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比赛(如中途退赛、未完成复赛/决赛任一环节),不参与评奖。
十、其他事项
竞赛联系人:冯亚晴、袁帅;电话:15973107161、13875195224;邮箱:727005742@qq.com。
教务处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