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二、申报类别
(一)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已备案公开课程平台上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定期完成教学活动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
(二)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实现实验核心要素,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能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的专任教师,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课程和教师,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中级),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教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2.实行限额申报,详见《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推荐申报限额表》(附件2)。
3.除线上一流课程外,其余类别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申报线上一流课程的,所申报课程须在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教学活动完成一期及以上。
4.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其他成员参与申报累计不超过2门。负责人有在研校级及以上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的、两年内负责过或一年内参与过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无正当理由撤项或结项不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5.原则上已立项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教学改革示范课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2016年至今)。
四、申报流程
1.申报院级一流课程。课程负责人申报,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1〕31号)和《2021年院级一流课程立项限额表》(附件1)要求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院级一流课程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3.推荐申报校级一流课程。各二级学院在教务处审核通过的院级一流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校级一流课程《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推荐申报限额表》(附件2)。
五、立项数量
拟立项5类校级一流课程共30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8门、线下一流课程8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8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2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4门。
六、材料提交
1.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类别填写对应的课程申报书(附件3-7),申报线上一流课程的还需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8),各一式五份。
2.各二级学院按照申报要求择优推荐,提交签字盖章的《湖南信息学院一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9),一式一份。
3.所有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于5月27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求实楼1207室),纸质版报送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5441240@qq.com,联系人:雷任任,联系电话:0731-84098071。
附件1:2021年院级一流课程立项限额表.doc
附件2: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推荐申报限额表.doc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线上一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4:湖南信息学院线下一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5:湖南信息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6:湖南信息学院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7:湖南信息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8:课程数据信息表.docx
附件9:湖南信息学院一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