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
根为落实《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提升教师课程育人能力,提高我校教育现代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 2021年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我校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近五年内已获得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有该项竞赛两次省级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竞赛。
3.同一学院同一课程每年度最多推荐 1 名教师参加复赛。
二、参赛要求
1.课程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是由多媒体课件、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智慧教学系统以及微课资源等构成的课程教学支撑体系。课程资源选用合理,鼓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教学理念先进,技术运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课程资源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好;能够合理选用多媒体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和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课程平台能有效兼容内容资源,留存教学数据,支持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教学应用要求
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数字化资源的育人因素,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与资源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能合理运用智慧教育环境中的人工智能或数据分析技术引导控制学习进程,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协作探究的积极性;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
三、竞赛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竞赛分为文科、理工科、实践三个类别,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课程性质以及是否利于发展实践能力(实验操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选择相应类别参加竞赛。
1.初赛
初赛由各部门按要求自行组织。各部门根据初赛结果推荐 2名教师参加复赛,被推荐教师应属不同类别。各部门应注意将初赛工作方案及结果公示等过程性材料存档并同步提交一份至教务处。
2.复赛
复赛教师于6月18日前提交涵盖参赛课程全部内容的课程资源;提交介绍参赛课程信息化建设和展示课程资源在某知识点微课教学中应用的微视频(限12分钟以内,编码格式:wmv/flv/mp4;码率:500-1024kbps;分辨率:720率:bp-1280:bps或6400:bp-1024:bps);提交包含供决赛时随机抽选的教学知识点目录(文科组、理工组各10个知识点,实践组6个知识点)的《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附件2)。
复赛教师需将参赛材料存放至一个U盘,基于互联网资源的参赛课程须提供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并确保随时能够访问。所有参赛资源均不加密。参赛材料文件总数据量应小于4G。
3.决赛
决赛时间为7月上旬,决赛现场将从每位参赛教师提交的教学知识点(不少于6项)中随机抽取一个教学知识点,参赛教师进行12分钟课程信息化建设的介绍与现场教学展示,再进行公开答辩,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四、竞赛评奖
1.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评奖方法
奖励等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总成绩由复赛和决赛成绩折合计算(各占50%),若成绩相同,则以决赛成绩排序确定获奖等级。
3.奖励办法
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执行,并从不同类别中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2021年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报送材料说明.doc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推荐教师汇总表.doc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参赛项目信息表.doc
附件4: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盲审信息表.doc
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