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师产学研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湘信院发〔2024〕45号)、《湖南信息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湘信院发〔2025〕23号)、《湖南信息学院“千师进百企”赋能行动实施方案》(湘信院通〔2026〕8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做好2026年暑期教师产学研实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1.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5日。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企业实际和教师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灵活安排。
2.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在暑期开展实践的,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并获得同意,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按照正常暑期实践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实践对象
所有在岗自有专任教师(银龄教师、新入职尚在试用期内教师除外)。
三、实践内容
根据产学研实践内容,分为“以教学为主”和“以科研为主”两种实践类型。以教学为主的实践侧重专业技能提升、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实践教学资源建设等;以科研为主的实践侧重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横向课题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统筹指导教师选择实践类型,确保教学与科研实践协调发展。
四、工作安排
(一)做好实践前期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践计划,按要求安排教师产学研实践工作。
(二)召开实践动员会。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教师产学研实践动员会,明确实践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对实践内容和相关材料要求等进行培训。
(三)落实实践任务。实践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实践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完成《湖南信息学院教师产学研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八条及《湖南信息学院“千师进百企”赋能行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实践任务,满足企业实践基本考核要求,于2026年8月31日前填写《教师产学研实践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交所在二级学院。
(四)完成实践考核。二级学院于9月1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师产学研实践工作汇报与经验交流,完成实践考核与成绩评定,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分别报教务处、科技处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积极推进、督促教师产学研实践工作,确保实践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加强实践过程管理,确保教师产学研实践安全有序进行。教务处、科技处不定期对教师实践情况进行抽查,整体推进学校教师产学研工作实效,保障实践质量。
(二)二级学院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单位、产教融合基地作用,积极组织、推荐教师进入合法经营、管理规范、设备完善、符合要求的校企合作单位进行产学研实践。同时加强对在合作单位进行产学研实践教师的管理与指导,促进校企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及时跟进教师实践过程,加强对教师的实践指导,强化与实践单位联系协调,确保教师产学研实践内容具备专业性、科学性、合理性等特点,切实保障产学研实践质量。
(四)实践结束后,二级学院须结合实践情况、实践单位意见、材料提交情况、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汇报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后评定实践成绩。教师产学研实践完成后及时归档相关材料,其中“以教学为主”的实践材料及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以科研为主”的报科技处审核。涉及两类内容交叉的,按主要实践类型归口报送。
(五)各二级学院须严格规范落实教师产学研实践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两周内提交补充材料申请复评;复评仍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绩效奖励、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学校教师管理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教务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