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部署,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检查和结项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对2025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进行结项验收。
(二)对2025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
(三)开展202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二、结项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25年立项的2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
1.课程组严格对照《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指标》(附件2)相应类别的建设标准和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进行总结自查,填写《2026年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验收报告书》(附件3),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课程教学实录视频,经二级学院审查后报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核课程是否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预期目标是否达成;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是否达到建设指标中相应类别课程的标准;验收报告书及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教学视频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等。
3.教务处审查通过后,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并签署评价意见,经学校审定后报交全部结项材料至省教育厅。
(三)验收结果及处理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含“优秀”“合格”两个等次)、“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种。
1.通过验收。课程建设成效显著,在同类课程中具有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项指标均超过验收标准,特别是在教学成果、项目孵化、辐射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评为优秀等次;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要求的,定为合格等次。
2.暂缓通过。存在预期成果部分未达成、佐证材料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的课程暂缓通过。给予2个月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学校需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补充材料申请复评。复评仍不合格的,作“不予通过”处理。
3.不予通过。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且经复评、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处理,追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且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同类项目。
(四)材料提交
1.验收报告书(附件3)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按序整理、设置封面目录,胶装成册),课程教学实录视频放入U盘。以上材料用牛皮纸袋封装,外贴报告书封面。
2.验收报告书、佐证材料各生成一个PDF格式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
3.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2:00。
三、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5年立项的8门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检查,加强指导与监督,切实推进课程建设。
2.检查重点:项目是否对标申报书中的改革目标和实施计划有序推进,进度是否按时,阶段性预期成果及建设效果是否达成。
(三)检查流程
1.课程团队整理中期检查材料,报所属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自评自查,统一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检查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报学校审定后公布。
(四)材料提交
1.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后附立项时的申报书,合装成册,一式五份;相关佐证材料(建设成果与实践的证明文件),设置封面目录及页码,不得超过100页,一式一份胶装成册。以上纸质件用牛皮纸袋封装,外贴中期检查报告书封面。
2.中期检查报告书、佐证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文档。
3.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12:00。
四、立项申报
(一)申报类型
1.基础启蒙类课程:主要面向大学一、二年级学生开设,包括创新思维训练、创业基础知识、行业认知与市场分析,创新案例分析、企业家精神培育等通识性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构建创新创业认知体系、培育创新创业基因、夯实创新创业基础知识。
2.专业实训类课程:主要面向大学不同年级学生开设,包括创新创业竞赛辅导与模拟训练、产品开发与项目孵化、企业项目模拟实训、行业岗位核心技能实训、职业素养与工具应用等项目实践类课程,旨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引导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发现问题、定义问题、解决问题,开发阶梯式实训课程体系,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3.实战进阶类课程:主要面向大学高年级学生开设,涉及商业计划书撰写、路演技巧、财务建模等创业实操能力培养,创业团队组建、技术转化与商业验证等项目孵化知识,以及投融资洽谈、产业合作、政策解读等实践课程,旨在引领学生在创新设计体验中产出高水平成果,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精品课程实行限额申报(详见附件5),所有申报课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应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程师精神,具有鲜明的学科专业特点,已纳入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少完成1个教学周期实践。课程设计思路清晰,教学内容体系完整,教学方法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
2.课程需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建设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负责人限主持1门课程,成员(含主持)同时参与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其中承担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或具有创业经历的教师应达到一半以上,鼓励聘请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具体实施。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课程教学5年(含)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
3.课程评价采用线下线上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表现、案例分析、调查报告、课程设计、随堂测验、竞赛成绩等。
4.课程建设方案合理可行,须同步建设本土化教学案例库(不少于20个案例)、文献资料库及技能训练资源包等教学素材。全套课程资源须在建设期满后上线湖南省智慧教育平台共享,并承诺未来3年内动态更新课程内容。
(三)申报流程
1.课程组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及人员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材料提交
1.申报书(附件6)一式五份,佐证材料胶装一份(设置目录,不超过30页),以上纸质稿用牛皮纸袋封装,外贴申报书封面。相应电子稿为两个PDF文件。二级学院将以上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并提交。
2.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
五、联系方式
各二级学院将以上材料按时间节点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联系人:刘源,电话:19522675181。
教务处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