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和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现就我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中期检查
2017年立项的省、校级“大创”项目。
(二)结题
2015至2016年立项的省、校级“大创”项目。
(三)项目变更
2015至2017年立项的省、校级“大创”项目,需变更研究人员、研究内容、研究时间的。
二、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报告书;
2. 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3. 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4. 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
5. 校教学指导委员审批。
三、材料要求
(一)中期检查
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纸质档1份及相应电子档。
(二)结题
1. 结题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提交1份):封面(附件4)-立项文件-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附件5)-结题成果登记表(附件6)-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较多的,也可单独装订成册。
2. 佐证材料。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明该项目的资助来源且第一成果完成人署名单位须为湖南信息学院,成果内容与课题研究内容须有紧密关联性。对于应用研究项目,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成果,也可作为结题依据。
复印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结题成果为反响的,需复印反响资料或复印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
3. 不能按时结题的,应申请延期结题,填写并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7)、中期检查报告(各1份)。
(三)项目变更
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7)。
四、其他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应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各学院项目结题率,将作为下一次申报配额依据。
2. 各项目指导教师应主动加强对项目组学生的指导,保证项目顺利结题。对因指导不力导致项目不能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题审查的教师,将暂停其同类申报指导资格。
3. 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两年,最多可延期1年。2015至2016年立项项目可延期至2019年4月1日。
4. 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所在二级学院督促改进,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终止该项目的研究。
5. 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作项目终止或撤销处理,教务处将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项目经费,并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6. 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各类材料按要求统一提交到教务处,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教务处电子信箱:343876362@qq.com,联系人:曹永强,联系电话:0731-84098022。
附件:1. 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 结题项目一览表
3. 中期检查报告书
4. 结题材料封面
5. 结题报告书
6. 结题成果登记表
7.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需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需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4:结题材料封面.docx
附件5: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6:结题成果登记表.xls
附件7: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