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学校已获教育部批准设置的20个本科专业及2018年申报设置的4个本科专业。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本科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要求,加强专业基础理论教学,优化人文素质教育,体现“信息技术”教育特色,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产业对人才的新要求,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编制原则
1. 夯实理论基础。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突出专业基础理论学习与基本能力训练的重要地位,强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
2. 加强通识教育。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注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为不同学科与专业搭建通识教育平台。
3. 强化实践环节。合理设置实践教学学分和学时,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管理;积极开发实践教学资源,推进校企协同育人,落实实践育人功能。
4. 坚持成效导向。立足学校和专业定位,对接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以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结果满意度为导向设置与完善课程体系。
5. 注重特色凝练。将教学改革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思考“互联网+”“智能+”等现代教学理念与“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加强与企业(行业)对接,不断凝练办学特色。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队伍
1. 成立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公共课程类)负责人为组员,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与统筹安排。
2. 成立人才培养方案起草小组。由专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组成不少于4人的人才培养方案起草小组,负责培养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完善。
(二)学习调研
1. 组织学习。采取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领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标》内涵,了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以其为指导,开展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
2. 开展调研。围绕相应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建议和措施、专业人才应具备的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问题,对企事业单位、相关高校、毕业生代表、校内师生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3. 召开调研工作汇报会。 相关专业(公共课程)负责人围绕调研与论证情况进行工作汇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点。
(三)论证与修订
1. 形成初稿。在充分调查与研讨的基础上,人才培养方案起草小组形成初稿,二级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初审。
2. 开展论证形成修改稿。组织企业(行业)、同类院校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召开教师、学生等各类座谈会,充分征集意见,修改完善。
(四)审核与定稿
1. 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
2. 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
3.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4. 校务会讨论通过,发文执行。
(五)时间安排
1. 9月1日-12月10日,学习调研,并召开汇报会
(1)组织开展“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标》等文件资料的学习讨论;
(2)组织开展调研;
(3)召开调研工作汇报会。
2. 12月16日-1月10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 1月11日-1月2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初审。
4. 1月26日-3月31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征集及修订,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 4月1日-5月31日,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校务会讨论。
6. 6月1日-6月30日,组织排版印刷。
五、其他
1.各专业要遵照《国标》突出学生中心、突出产出导向、突出持续改进的三大原则,进一步整合课程资源,优化专业课程设置;要认真落实《国标》要求,全员参与多途径、多元化进行综合论证,形成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具有一定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2.本次修订按照《国标》标准确定学分,原则上工科类学分设置为175学分,其他类学科设置为165学分(均含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
3.教务处依据二级学院(部)编制工作进程表进行督查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