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两级构成,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设置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自行设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1. 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一般为3-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 委员会主任由院长(主任)或常务副院长(副主任)担任。
3. 委员会委员所属专业原则上应覆盖所在二级学院(部)各专业(教研室)。
4. 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由二级学院推荐、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委员候选人由教研室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二、基本条件
参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执行。其中第五条第六款有关任职者,“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调整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参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执行。
四、推荐方式
各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求实楼1201办公室):
1. 《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
2. 《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 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
联系人:雷任任;联系电话:0731-84098022;邮箱:10866999@qq.com。
附件:1. 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 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情况汇总表
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2: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