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定于1月5日-1月11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分各二级学院(部)自查和教务处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1.教学档案:部门档案存档规范性、科学性、完整性。
2.新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新教师教案规范、新教师听课记录情况及导师听课记录情况。
3.期末考试命题:命题规范性及命题审核规范性等。
4.教学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检查标准
1.教学档案:参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档案规范管理细则》相关要求。
2.新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参照《湖南信息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新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18〕87号)相关要求。
3.期末考试命题:参照《湖南信息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规范》相关要求。
四、检查安排
1.1月3日至1月6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
2.1月7日至1月9日,教务处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档案检查将联合档案馆共同开展。
2.教务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检查结果将作为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