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效果A类课评定管理办法》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对2018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A类课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职教师均可申报。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二级学院(部)专职教师数的10%确定推荐名额。
三、评审原则
1.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2. 二级学院(部)评审与学校认定相结合。
四、评审程序
1. 工作机构与评审细则。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成立学校认定小组;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专家成立学院(部)评审小组。学院(部)评审小组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效果A类课评定管理办法》自行设置本部门评审细则。
2. 个人申请。授课教师于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部)评审小组提交《课堂教学效果A类课评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该课程相关教学文件(授课计划或教学日历、教案或讲稿、教学大纲等)。
3. 部门评审与推荐。学院(部)评审小组依照评审细则开展工作,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等额推荐。评审结果报学校认定。
4. 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对二级学院(部)评审结果进行认定,审查评审标准执行情况。认定结果报校务会审批。
5. 公示发文。审批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将核实相关情况并组织复议;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学校发文通报。
五、其他
1. A类课的奖励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2. 各二级学院(部)的评审细则、评审结果、推荐教师的相关资料于2019年1月7日统一报送教务处。
3. 教务处联系人:雷任任,联系电话:0731-84098071。
教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课堂教学效果A类课评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