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9届未获得毕业资格学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9届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本专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课程重修及补考
未按期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本科6年、专科5年)可根据相应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和教务处整体工作安排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其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重新修读或补考。
未获得毕业资格学生补考工作依据《湖南信息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进行,补考随其所在课程班考试一同进行,不另单独命题或组织考试,
相应学期已申请课程重新修读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同一门课程的补考。
通识教育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训)课及实习、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不及格的不设置补考,直接重修。相关工作按照《湖南信息学院重修管理办法》执行。
毕业论文(设计)参照《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重修。
(二)毕业证发放
未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课程重新修读或补考成绩合格,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湖南信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毕业条件的,经教务处资格审查,报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实际毕业时间)。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结业学生的通知、解释工作。在其后续修读或补考期间,要及时跟踪了解学生修读和备考情况,及时做好指导、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2. 各二级学院下发《未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告知书》(附件),由学生本人签字后按要求提交。
四、其他
1. 学生继续修读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工处审批。
2. 课程重修及补考等费用参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附件:未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告知书.doc
教务处 学工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