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填报学期开课计划
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24日(第11周-第12周)(二)安排学期教学任务
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6日(第13周-第14周)
(三)编排和审核各类课表
1.编排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21日
2.审核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2日
二、工作要求
(一)填报学期开课计划
1.严格按照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确定下学期开课计划,各专业班级周课时原则上不超过24。
2.所开设的课程(课程名称、学分、周学时、周数等)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和优化的,必须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3.各二级学院(部)按教务系统设置的选项录入开课计划并认真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开课计划一致。
(二)安排学期教学任务
1.任课教师资格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必须充分考虑教师所学专业与任教专业、课程的对口情况。高职称教师优先安排本科教学任务,不具备高级职称的本科学历教师,原则上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2.授课时数要求。专职教师授课时数原则上应达到12学时/周且不超过18学时/周,不超过两门课程;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时数原则上不超过8学时/周;校内兼课教师(包括行政人员、辅导员、实验员等)授课时数原则上全年(自然年)不超过64学时。
3.管理人员兼课要求。依据《关于印发< 湖南信息学院关于行政管理人员兼课的管理办法>》(湘信院通〔2018〕81号)执行。
4.校外兼课教师要求。由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后填写《外聘教师聘用计划一览表》,并提前报备教务处。
(三)编排和审核课表
1.课程承担单位排课原则。所有课程由课程承担单位统一编排和审核。
2.排课时间原则。执行每周五天排课,每天10节课制(上午4节、下午4节、晚上2节)。每次授课以2课时为基本单位。
3.课程分散原则。编排班级课表时,每门课程授课时间要隔日错开,一般不允许连日编排或4节连排。特殊情况要求4节连排的课程,由二级学院(部)提交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4.教师每天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原则上不超过6课时,且不能过于集中或有意分散。
5.体育课原则上不排在1-2节,5-6节体育课后不排其他课程。
6.实训周课程原则上不排在第1-2周。
7.星期二5-6节为全校教师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安排上课。
8.9-10节原则上仅限排选修课。
(四)资料上交
1.开课计划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二级学院(部)填报2019年下学期开课计划,于2019年5月27日前完成系统的录入和核对工作,同时将系统导出的开课计划表交教务处备查。
2.教学任务表: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各二级学院(部)编排2019年下学期教学任务,确定授课教师、场地及设备要求(实训场地和设备(耗材)的要求,须提前报实训中心),于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系统的录入和核对工作。
3.各类课表: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各二级学院(部)对所辖专业课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班级、教师、教室课表的合理性,教务处将于2019年7月1日-12日审核各二级学院(部)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
4.资料上交格式:所有表格请务必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三、其他
1.《各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3):根据《湖南信息学院2019-2020学年校历》和二级学院场地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实训周,上交开课计划表的同时上交此表。
2.《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4)内含4个表格,2019年6月10日只提交表4-3,其他表格2019年下学期期初再提交。
3.2019级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待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4.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组织教研室按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好以上各项工作。
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docx
附件2:开课计划表.xls
附件3:各专业教学进程表.xls
附件4:教学任务安排表.xls
附件5:外聘教师聘用计划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