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七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316号)文件要求,现将湖南省第七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校级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艺术学院承办。
二、参赛对象
学校在籍的全日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学生。
三、参赛形式
比赛采用“独唱、独奏、独舞”个人节目形式。
四、参赛类别
(一)独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项。
(二)独奏:分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三项。
(三)独舞:分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项。
五、参赛流程、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
2019年10月24日前编辑短信“学院+班级+学号+姓名+参赛类别+参赛项目+作品名称+指导老师”(如:艺术学院+2018音表本3班+201803170334+刘某某+独唱+美声唱法+《我爱你,中国》+某某老师)发送给对应类别的老师,收到信息回复“收到”即报名成功。
每个参赛节目仅可设置一名指导老师,中途不得变更。
联系人:鲁老师(独唱类)18874055858;
王老师(独奏类)18711056663;
黄老师(独舞类)15344418898。
(二)校级选拔赛初赛(次日公布晋级复赛名单)
时间:2019年10月25日16:00。
地点:独唱类在艺术馆506教室;独奏类在艺术馆304教室;独舞类在艺术馆103形体房。
要求:1. 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项目;2. 节目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3. 独唱、独奏类节目不得使用伴奏,独舞伴奏音乐需在比赛前一天提交。
(三)校级选拔赛复赛(现场公布比赛成绩)
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00。
地点:国际会议中心
要求:1. 独唱、独舞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独奏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2. 参赛者演出所需服装、道具、伴奏带等物品自备;3. 独唱节目(通俗唱法除外)如需伴奏,只能采用钢琴伴奏的形式,钢琴伴奏者只能是本校的教师或学生。独奏节目一律不得使用伴奏。伴奏音乐需在比赛前一天提交。
六、奖项设置
(一)初赛选拔54人进入复赛。每个项目6人。
(二)复赛奖项拟设置如下(根据报名情况或酌情调整):
一等奖9人。每个项目1人。
二等奖9人。每个项目1人。
三等奖9人。每个项目1人。
获一等奖的学生推荐参加省赛。
七、其他
本次比赛获奖学生可依据《湖南信息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认定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