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及《湖南信息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要求,现就本科生课程过程考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课程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课程。
二、课程考核成绩组成
1.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
2. 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以下简称平时成绩)和期末(或课程结束)考核成绩(以下简称期末成绩)组成。原则上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3. 因课程改革等因素需要调整的,由课程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审批。
三、平时成绩评定规范
1. 平时成绩着重对学生课堂学习规范和过程学习成效进行评价,一般由学生出勤、课堂活动、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项目组成。
2. 平时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课程结束后按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成绩。
3. 平时成绩各项目要求详见下表。

四、其他
1. 二级学院要根据上述要求进一步确定所归口管理课程的考核成绩评定要求、标准及管理细则,统一规定课程的平时成绩项目要求和权重,对于确实差异较大的课程类别,也应分类做出统一规定。相关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2. 课程教学大纲中要明确课程考核办法及平时成绩评定规范,同一课程必须统一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式。
3. 任课教师应如实记录学生平时成绩,记分册不便记录的项目应另采用其他合适方式单独记录,课程结束后将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及原始资料一并交课程归口管理部门存档。
4. 本通知相关要求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相关规定与之不一致的,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