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学院首批课程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湘信院通〔2016〕93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课程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16年校级课程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 负责人填写相应材料;
2. 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3. 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
4.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三、材料要求
(一)结题材料
1. 结题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立项文件-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书(附件2)-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3)-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较多的,可单独装订成册。
2. 佐证材料: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明该项目的资助来源且第一成果完成人署名单位须为湖南信息学院,成果内容与课题研究内容须有紧密关联性。对于应用研究项目,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成果,也可作为结题依据。
复印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的复印件;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的复印件;结题成果为反响的,需提交反响资料或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项目变更
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项目负责人离职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正常建设的作撤销处理。
四、其他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应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
2. 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作项目终止或撤销处理,教务处将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项目经费,并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3. 各二级学院于12月20日前按要求统一提交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1207室),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5441240@qq.com,联系人:雷任任,联系电话:0731-84098071。
附件1:2016年校级课程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立项名单.doc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2016年教学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