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18号)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9〕138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已招生本科专业。
二、报送条件
(一)申报专业
1. 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 师资力量强。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3. 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4. 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5. 培养质量好。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专业负责人
1. 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教授职称。
2. 专业负责人应从事所申报专业科研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材料提交
1. 专业负责人填写《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专业相关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
2. 各二级学院审核《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书》(附件1)并签字、盖章,连同《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12月20日前报送。
3. 各二级学院应明确相关工作联系人,并填写《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联系人》(附件3)一式一份于12月6日前报送。
4. 以上所有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求实楼1207室),纸质版报送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5441240@qq.com,联系人:雷任任,联系电话:0731-84098071。
四、其他
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周期为三年,在建设期间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以确保建设成效。
附件1: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书.docx
附件2: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联系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