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信院通〔2020〕12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19〕1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1.学生按原计划时间(2020年5月10日)完成毕业实习并返校。
2.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学生在企业实习实际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3.因特殊情况导致毕业实习时长不足1个月的学生,可以以下方式补充时长。

4.实际实习时长与补充时长之和应大于1个月,补充时长最长为0.5个月。
二、材料提交
学生返校后应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19〕113号)要求,提交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补充时长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三、学分认定
二级学院依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综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成绩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四、其他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毕业实习的管理、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协调与联系,督促企业配合学校做好毕业实习的管理,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