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在线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0〕10号),现就在线教学准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课程交流群
(一)课程交流群建立
1.采用“慕课+线下”或“私播课+线下”(含直播)教学方式的课程,都应建设可供师生实时交流的群。
2.不同课程平台除了平台内讨论空间外都提供了班级群交流功能,一般通过其手机端应用实现。教师在课程平台上建设(或关联)好相应课程后,下载平台相应手机App,根据不同平台的操作要求,同步建立(或关联)学生班级。(完成时间:2月23日下午5:00前)
3.课程平台没有相应手机端App或无交流群功能的,教师应通过QQ、微信等其他社交软件建立课程群。课程群按照集中线上学习答疑班级安排建立,同一课程的不同集中线上学习答疑班级应建立不同课程群。(完成时间:2月21日下午5:00前)
4.教师同时应加入任课班级现有QQ班级群,及时发布学习信息和进行答疑交流。(完成时间:2月21日下午5:00前)
(二)课程交流群管理
1.课程交流群由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共同管理。
2.入群后按照要求第一时间修改个人名称为真实姓名(组合班级学生应同时体现专业班级信息)。
3.师生共同监督,杜绝身份不明人员加入。
二、完成功能测试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根据不同平台操作要求,熟悉相关操作,并在课程开设前完成好课程平台和手机端不同功能的测试工作。重点测试考勤功能,检查教学群建设工作及学生选课和课程交流群加入情况。(完成时间:2月23日)
三、切实加强在线教学质量监控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建设实际,充分发挥院级督导的作用,制定科学的在线教学质量监控方案,加强对在线教学准备与教学过程的督导与管理。
2.教务处将对接各平台,汇总、分析学校在线教学后台学习数据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在线教学的过程管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在线教学数据采集内容和方式,及时记录、汇总、分析课程开设和学生学习数据,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监督,并做好数据的存档。
4.各二级学院在次日下午5点前,向教务处提交在线课程开设首日(2月24日和3月2日)教学数据分析报告。
四、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任课教师课程资源和信息仅对我校学生共享,不得将课程链接、课程资料、课程交流群等信息发布到校外人员或网络。
2.不要随意点击群内未知身份人员的不明链接和广告。
3.谨慎处理各类群内人员的请求,包括添加好友、转款、见面等。
4.学校在线教学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主要在线课程平台手机App及技术交流群(教师)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