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整体方案》,2020届所有本科毕业生应于2020年5月20日按期返校。如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返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不包括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情况),须履行审批手续,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要求
1. 完成相应学分认定。所有学业考试均合格并获得6学分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认定。
2. 毕业论文(设计)初审合格。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内容基本符合要求,论文重复率低于35%。
3. 毕业实习审核合格。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和鉴定审核,结论合格。
4. 没有未被撤销的处分。
二、申请审核流程
1. 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 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2019修改版)》(湘信院教务处〔2019〕110号)相关要求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审,对学生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明确是否同意学生延期返校,并承诺能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答辩前的各项工作。
2. 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依据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已完成情况,审核学生是否符合上述学分认定和毕业实习要求,明确是否同意学生延期返校。
3. 学工处审核。学工处审核学生处分等情况。
4.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学生学业完成、论文重复率等情况。
5. 学校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材料提交
1. 学生填写并提交《毕业生延期返校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承诺书》(手写签名扫描版,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于5月21日前交所在二级学院。
2. 二级学院于5月25日下午5:00前完成导师审核、二级学院审核及学工处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四、其他
1. 经审批后的学生可暂缓返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继续完成好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但仍需返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2. 已返校学生如因研究生复试、就业等原因需要临时请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所在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审批并报指导教师知晓。
3. 因疫情防控等其他特殊原因申请延期返校的,报学工处审批。
4. 未经审批,未按时返校或返校后擅自离校者,取消答辩资格。
5. 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返校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0〕36号)要求的时间节奏和实施要求进行。
附件1:毕业生延期返校申请表.docx
附件2:承诺书(模板).docx
教务处 学工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