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返校后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2019修改版)》《湖南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2020届本科毕业生返校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加强指导
通过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切实加强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线下指导工作,督促和指导学生按时按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按要求做好指导记录。
(二)严格“查重”检测
根据《关于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0〕8号)以及整体工作安排,认真部署“查重”检测工作。提交的“查重”检测报告应与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本一致。
(三)认真组织评审与答辩
各二级学院成立答辩评审小组,明确职责,按要求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与交叉评阅,完成答辩资格审查及答辩工作。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进行第二次答辩。
(四)遴选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各二级学院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后,严格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2019修改版)》要求遴选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材料提交与归档
各二级学院于6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材料、工作总结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压缩稿的归档,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压缩稿的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二、毕业实习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19〕113号)以及《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0〕24号)文件要求,组织毕业生及时提交毕业实习相关材料,并于6月3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实习报告、实习鉴定的审核与评定工作。
三、课程重修工作
毕业生课程重修工作严格依据《湖南信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毕业生上学期重修课程补考时间为5月22日-5月23日,本学期重修考试及补考时间为5月26日-6月3日。
四、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一)完成学分认定
毕业生学分按照学业课程学分和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两个模块予以核查,所有学分修满方可毕业。对于尚未修满学分的毕业生要及时跟进督促,指导教师、学业导师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指导,在6月10日之前完成除毕业论文(设计)外的所有学分认定工作。
(二)提交第一次学位委员会会议材料
各二级学院审核本学院通过第一次答辩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并于6月14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三)提交第二次学位委员会会议材料
各二级学院审核本学院通过第二次答辩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并于6月19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五、其他
1.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学院毕业生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明确毕业生返校后指导教师管理、指导要求以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学分修读等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工作方案于5月18日中午12:00前交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联系人:周琪,电话:13007489915。
2. 毕业生离校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20届本科毕业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