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修(制)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19〕75号)要求,结合学校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就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 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应与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原则上不同课程代码,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制。
2. 严格按照《关于修(制)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19〕75号)相关要求开展编制工作,确保格式规范、文字精炼严谨。若出现格式、文字等编撰基础问题将直接返回重新修改。
3. 严格审核修(制)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各教研室要充分研究论证,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和院长共同确保课程教学大纲质量。
4. 各二级学院于5月15日下午5:00前将审核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4293714@qq.com。大纲文件命名为“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如“G003101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各二级学院承担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统一打包至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XX学院(部)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X门)”命名。
5. 各二级学院(部)在报送电子版教学大纲的同时,纸质版《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基本情况汇总表》由院部负责人审定后签字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求实楼1207室)。
6.教务处联系人:杨玉梅,电话:0731-84098071,邮箱:874293714@qq.com。
附件1:《关于修(制)订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zip
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基本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