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
为落实《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20〕1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提升教师课程育人能力,提高我校教育现代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 我校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 近五年内已获得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有该项竞赛两次省级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竞赛。
3. 同一学院同一课程每年度最多推荐1名教师参加复赛。
二、参赛要求
1.软件要求
教学软件选用合理,鼓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教学理念先进,技术应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教学软件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好;教学软件能够合理选用图形图像、音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技术来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
2.教学要求
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与资源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能合理运用智慧教育环境中的技术手段引导控制学习进程,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协作探究的积极性;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形成了鲜明的教学风格。
三、竞赛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竞赛分为文科、理工科、实践三个类别,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课程及其教学软件(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以及微课资源等)性质,选择相应类别参加竞赛。
1.初赛
初赛由各部门按要求自行组织。各部门根据初赛结果推荐2名教师参加复赛,被推荐教师应属不同类别。为推动智慧教室的应用,要求参加教师利用智慧教室开展课程教学,参赛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决定参赛类别。
2.复赛
复赛教师于6月29日前提交涵盖参赛课程全部内容的教学软件;提交介绍参赛课程信息化建设和展示教学软件在某知识点微课教学中的应用的微视频、微视频限10分钟以内,并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编码格式:wmv\flv\mp4;码率:500-1024kbps;分辨率:720×576-1280×720或640×480-1024×576);提交包含供决赛时随机抽选的教学知识点目录(文科、理工课各10个知识点,实践教学6个知识点)的《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附件2)。
3.决赛
决赛时间为7月上旬,决赛现场将从每位参赛教师提交的教学知识点(不少于6项)中随机抽取一个教学知识点,参赛教师展示10分钟的现场教学并进行3分钟公开答辩,由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四、竞赛评奖
1.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评奖方法
奖励等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总成绩由复赛和决赛成绩折合计算(各占50%),若成绩相同,则以决赛成绩排序确定获奖等级。
3.奖励办法
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执行,并从不同类别中择优推荐参加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
附件1:2020年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报送材料说明.doc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盲审信息表.doc
附件4:湖南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智慧教室应用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