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湘信院通〔2020〕105号)相关规定,结合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现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制定全校的教材选用计划,发布教材选用通知。
(二)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团队进行调研、论证并推荐备选教材。
(三)系(教研室)召开审核会议,集体研究、论证并填写《教材选用论证表》(附件1)。
(四)二级学院召开审核会议,组织专家通读推荐教材,提出审读意见,集体讨论决定。
(五)教务处审核。
(六)公示选用结果。
(七)主管校领导审定。
(八)图书馆根据审核后的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 统一组织采购。
二、工作要求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学校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包销教材,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使用未经学校审核的教材。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凡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范畴的课程,必须使用教育部组编的 “马工程”重点教材。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下一学期教学计划和用书人数的统一安排,组织各系(教研室)逐项填写《湖南信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表》(附件2)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四)对于计划不征订教材的课程,二级学院应履行选用审批程序,填写《教材选用论证表》,并明确说明不征订理由,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不征订。
(五)由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且计划选用的已出版教材,由二级学院汇总相关信息,填写《已出版自编教材信息一览表》(附件3),连同样书一并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审定后方可列入学校候选教材清单。
三、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2月14日中午12:00前将《已出版自编教材信息一览表》以及样书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教材选用论证表》《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表》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教材选用和征订过程中因人为失误出现漏选、漏订、错选、错订的,将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学事故、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责任认定及处理。
(四)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周琪,电话:13007489915。
附件1:教材选用论证表.docx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表.xls
附件3:已出版自编教材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4:已出版马工程教材(截至2020年9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