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掌握实践教学工作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开展实践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二级学院自查与教务处组织现场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时间
1.3月31日至4月6日:各二级学院自查。
2. 4月7日至4月9日:教务处组织现场检查。
三、检查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不含毕业实习)相关材料。
四、检查内容
(一)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1.必查项目:实践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验(训)备课本、实验(训)指导书、实验(训)报告。
2.选查项目:实验(训)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实践教学工作计划表、实践教学工作总结表。
(二)实践教学场地管理
1.必查项目:实验室管理制度完整性及上墙情况、《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本》《设备维修检查记录本》《场地日常检查记录本》《开放性实验室使用登记册》《耗材使用登记明细账》。
2.选查项目:《实验(训)室利用率及利用人时数统计表》。
五、检查标准
参照《湖南信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湖南信息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湖南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六、其他
教务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作为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